上海迪士尼又因“霸王条款”而被法学生告上法庭,并成为舆论焦点,引起公众对迪士尼的集体声讨,这次公益诉讼能否改变迪士尼的“霸权”,取消这些不合理的规定,则是最大的悬念,令人无比期待。
上海迪士尼刚开园时,仅停留在“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阶段,游客虽有怨言,但影响并不大。而在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在乐园须知一栏新增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 毫升的非酒精饮料……”意味着游客只能购买园内食品,或者选择忍饥挨饿。
如果迪士尼园内食品价格合理,味道尚可,倒也不会引起多大争议,游客也会欣然接受。可恰恰相反,众所周知,迪士尼园内食品价格畸高,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比如一根玉米20元、一根火鸡翅80元,三口之家简简单单吃一顿就要花费数百元之多,性价比太差,严重影响游客体验。显然,上海迪士尼禁带食品的规定,就是打着食品安全的旗号,实则是为了维护园内食品的销售利益。
事实上,新增规定一年多来,上海迪士尼乐园已不止一次因同款规定被告上法庭。此外,“入园需翻包检查”“按照身高标准来确定是否可以购买儿童票”等园内规定亦饱受消费者争议。而另一方面,公开资料显示,迪士尼在世界各地的6个乐园标准各不相同,上海迪士尼是6个乐园中唯一一个按照身高标准来确定是否可以购买儿童票的乐园。而在携带食物方面,美国和法国的迪士尼乐园均可以携带食物,亚洲的迪士尼乐园却禁止携带。
显然,这是明显的消费歧视和地域歧视规定,有悖于市场公平原则,令民众感觉到迪士尼在搞区别对待,不免对其产生店大欺客的恶劣印象。而且,迪士尼此举亦涉嫌违法,最高院表示过餐饮行业禁止自带酒水食物是“霸王条款”,实践中也有法院判决过电影院禁止自带食物的条款无效。可见,迪士尼“霸王条款”对游客造成伤害,司法部门应进行纠错,废除不合理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各地机场餐食价格畸高的现象,就曾遭到舆论批评,监管部门督促机场实行“同城同价”政策,逐步扭转了局面。迪士尼餐食价格畸高与此类似,有利用垄断优势之嫌,监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打破迪士尼的垄断,并要求其执行“同城同价”政策,给游客提供合理公平的餐饮服务,同时鼓励竞争,以促进迪士尼餐饮质量的改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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