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购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网购到的商品根据满意度给评价,也已成为人们网购后的习惯。但是,网络上活跃着一批“刷手”,甚至有公司化操作的“刷单集团”,专门替网络商家制造虚假交易记录和虚假好评,蒙骗消费者。刷单已经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秘密”。
为了防止被电商平台识破,很多刷单任务都要求“刷手”像正常买家一样,完成货比三家、买前模拟咨询、收藏店铺和商品等流程后再下单,以此达到假乱真的目的,逃避惩处。还有一些刷单集团大张旗鼓地公布微信号、QQ号,邀请网店和刷手双方进入微信群或是QQ群,一对一地提供服务。
据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栏目爆料,刷单集团通常点对点地,把需要刷单的网店商品链接发送给刷手,刷手每完成一单,可以挣5-10元。在这种模式下,大量刷手在刷单集团的组织下,为很多网店提供成千上万的虚假交易记录和评价,蒙骗消费者。
成本低见效快 成“爆款”流量大
一些网店上的“爆款”可能是刷出来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的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显示,涉及网络商家通过伪造交易记录和虚假好评刷单的行为占比突出。
其中,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全城热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刷单”案颇具有典型性。一家名为Pt.Charm的贵金属首饰店,在天猫和京东上开了两家店,两三年卖了上百款首饰。该网店记录显示,单单一款首饰的销售额就超过百万元,但这家店每年的申报总收入却只显示三五十万元。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队员杨振宇认为,出现这样“矛盾”的情况,要么就是店家隐瞒了年报的数据,涉嫌偷税漏税;要么就是店家涉嫌在网上伪造了销售记录,进行刷单,涉嫌虚假宣传。
无独有偶,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抽检“昆山贝壳儿童用品公司”商品质量时发现,该企业不仅存在网售商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还涉嫌刷单。
截至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时,这家公司已通过多名员工在网上寻找专业的刷单组织,持续为公司网店一些销售量低的商品刷单,花费大约2万元,伪造出近40倍的虚假交易记录。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最终依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这家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刷单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不刷单是等死。”有商家坦言,现在网购竞争激烈,虽然知道刷单违法,而且有可能被怀疑“偷税”,但是不少商家依然会刷,主要还在于相比其它推广模式,刷单成本低,见效快。一方面可以迅速提升商家信誉度,提升刷单商品在电商平台的销量和好评率,从而达到在同类商品中排名靠前的效果,一旦成为“爆款”,能获得平台更多的推荐和奖励,进而提升销售量;另一方面,频频刷单,能带来活跃的交易量,对电子商务平台而言就意味着流量。
全程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表示,《电子商务法》主要订立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以便法律的有效落实。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已于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代号“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工人日报)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