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近日,南京市相关部门联合对长江南京段水上加油站、流动加油站抽查,严厉打击水上成品油非法经营和非法资源流入,共对长江南京段9个水上加油站、4艘流动加油船、40余艘用油船舶的经营资质,油品品质,进油渠道,销售发票进系统等经营行为的规范性进行全面检查。经查,共发现2个水上加油站,1条流动加油船存在违规经营问题。相关部门当即对长江油运非法经营轻燃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流动加油船顺发油处以没收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
业内人士提醒,非法油不论买卖,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今年5月10日,广东肇庆市高要区成品油联合执法组查处了一非法加油点。现场查获2名工作人员和1名前来加油的车主。该区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售卖危险物质(汽油)的杨某某、伍某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对非法购买的冼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非法经营成品油,让买卖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本报记者 陈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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