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神州瞭望总第4563期 >2019-06-26编印

建立快递用户黑名单当慎之又慎
刊发日期:2019-06-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6月11日,山东广饶一圆通网点业务员遭遇恶意投诉、警方出面为其出具证明的事件备受关注。对此,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康呼吁,快递企业不仅要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要清理不合理内部处罚,真正关心关爱员工。孙康表示,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向不良倾向低头,抵制恶意投诉行为。孙康还透露,中国快递协会目前正在研究建立不良用户黑名单制度。(6月12日《新京报》)

虽然听到和看到了太多黑名单,但当听说快递也要建立黑名单,尤其是面向用户时,还是大吃一惊。这则消息,有三个关键词,形成了一个逻辑链条,那就是“恶意投诉”——“不良用户”——“黑名单”。黑名单从来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怎样建、建怎样的黑名单。需要回答的是,什么样的投诉才可以称为“恶意投诉”?一旦出现被认定的“恶意投诉”是否就属于“不良用户”?所谓“不良用户”是否就要上“黑名单”?

其实,就商业投诉而言,更应看中有证据和无证据,不必过分在意是善意还是恶意。投诉行为的发生,是基于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而其纠正和赔偿的过程,必然带来一方利益的受损。现实中大量的投诉,就是为了“出口恶气”,是以让侵权者和无良者受到惩罚为靶向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任何一种投诉都有着“恶意”的成分。如果失去了刺痛感,一团和气,两面春风,那还投诉干什么?

当然,不是所有的投诉都有道理,有一些投诉已然超出了边际。正如这起“一个芒果引发的下跪”,当人们了解到,这名女快递员因为所送的快递少了一个芒果,结果遭遇客户投诉并被公司罚款两千元,甚至面临被辞退,因此到客户家里下跪以求谅解时,一下子触到了内心深处的柔软。

没有权衡,就没有平衡。对于投诉者来说,要考虑投诉边际。但对于这个边际,商家有着充分的主动权。客户不满意,当然有权进行投诉,而商家应该查实投诉的内容,根据规定作出处理,既不避短,也不迁就。投诉是一回事,应诉又是一回事,商家要有一把尺子,既不能“摔锅”,对客户诉求不理不问;也不能“甩锅”,把责任完全推给员工。

围绕“一个芒果引发的下跪”,还会有更多的真相,也会有更多的声音。很多思考都有价值,但也要防止一些观点“走火”。正如所谓的快递用户黑名单,如果不能准确定义、科学认定什么是“恶意投诉”和“不良用户”,仓促简单开启,以后谁还敢投诉?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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