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作为“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怎样的生产和消费特点?又有着怎样的发展趋势?欧洲和美国是我国家具出口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因此也成为重点关注的范围。日前,专家介绍了欧洲家具市场的主流分销渠道及变化情况。
和中国以及大部分国家类似,欧洲家具市场的制造和分销由不同的公司来负责。在欧洲,部分家具制造商拥有他们自己的分销网络,这在一些大型公司中越来越成为一种主流。此外,也有的家具制造商选择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大部分的家具制造商选择将产品卖给零售商(不管是卖给专业家具店还是普通零售店)。
零售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渠道的重要内容,而在欧洲不同国家、部门和市场,甚至每一种零售渠道之间,这种关系都不尽相同。有的零售商和制造商关系紧密,有的则不甚密切,有的制造商垄断了从制造、销售到设计的全部流程,有的市场则由买手集团占据主导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如下的盘点当中没有将代理商(agent)单独列出。实际上,除了完全集中型(Fullyintegrated)模式外,其他几种模式代理商在价值链上各个环节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完全集中型。将家具的制造和分销完全集中于一家企业的做法,被称为“完全集中型”。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就是全球最大的家具零售商——宜家。作为瑞典家居企业,它不仅“垄断”了制造和零售、分销,还将进口、设计、制造和原材料采购集于一身,甚至延伸到最上游的森林资源。例如,瑞典厨房专业制造商Nobia通过超600家自有或特许经营门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此外还有向专业客户的销售;英国家具零售商DFS在全国运营着近100个家具专卖店网络。
部分集中型。制造商将生产与销售集中于自身,无疑对企业有着极高的要求。能够成功运营这一模式的家具企业并不多,部分集中型的分销模式则更为常见。在欧洲家具市场,制造和销售分离可能通过多种方式。
例如,家具零售商直接从制造商(而不是通过分销商)那里采购家具,并从制造商处直接发货到消费者家中。如此,零售商作为市场营销的角色就更加突出。
非集中型。“各有分工”也是一种分销模式,也就是非集中型。这种类型代表了更加“传统”的方式,在供应链中每个角色相互独立,对其他角色的控制力也实现了最小化。其中,分销商在仓储、发货和物流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合约与办公制。这类产品主要供应专业买家,例如酒店家具或会议中心家具。
过去十年来,欧洲的家具分销模式已经发生了重要的结构性改变,不同零售模式的表现也并不均衡。首先是专业家具零售渠道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西欧,专业性渠道占到了家具销售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其中买手集团、连锁商店以及特许经营尤为重要。传统的独立家具零售商正快速失去市场份额,而家具连锁店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高单单)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