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557期 >2019-06-1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9-06-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宋玲:本院受理原告王红玲诉你与高建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728民初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殷素娥:本院受理原告卜延珂诉被告淮安金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马德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826民初194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陈俊山:本院受理原告丁曙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苏0826民初177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王海亮:本院受理原告时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方敏:本院受理原告朱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223民初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118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方敏:本院受理原告闫铁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223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118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范少华:本院受理原告陈贺英与你及张小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434民初1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张小雷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陈贺英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18000元,并按照月利率1.5%自2019年2月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人民币50000元为基数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汪水平:我院已受理 (2019)豫1503民初1991号原告信阳市平桥区乾坤园林防腐木业经营部起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被告汪水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57800元,利息从2019年1月1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徐志英、张超红:本院受理原告徐勤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分别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苗兴英(曾用名:刘丽):本院受理吴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402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陈新祥:本院受理原告罗炳明诉你为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城区中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李亚南、徐伟、陈汝冰: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222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副本、(2019)豫0222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副本、(2019)豫0222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高明:本院受理张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1126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高明清偿张静借款3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5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高明、张义然:本院受理张静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 (2019)皖1126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高明清偿张静借款252500元及相应利息;张义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二人承担诉讼费5088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张欣:本院受理原告李开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付长征、李静:本院受理原告刘钦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422民初4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杨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颜永祥、王亚国: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

曾孟卫:本院受理原告冯志杰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

崔绍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

崔爱军:本院受理原告陈鹤鸣诉被告崔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434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遇节假日顺延),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陈兆波:本院受理原告陈鹤鸣诉被告陈兆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434民初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遇节假日顺延),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吴传强、盛期勇:本院受理原告王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本院已于2019年4月30日、5月5日依法作出(2019)川0726民初1号、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送达该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杜现红(又名杜建宏):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陈江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526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

李国勇: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渚河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本院合法传唤,你未出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19)冀0434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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