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森:原告松桃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0日立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于2019年8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马艳雷:本院受理王爱立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权利义务、举证、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豫1402民初45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共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共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张道能:本院审理原告杨世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1028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赵建立(赵立建)、成闯:本院受理原告郭金刚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及你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3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张岗岗:本院受理原告于玉杰、张清花、于玉霞诉你、王艳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宋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张艳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豫1402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产业集聚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李宁:本院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向你公告送达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6民终30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王希君:本院受理原告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富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尚建波:本院受理原告武富友与尚建波、张陈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审监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
赵向前:本院受理原告刘金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422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马春红、李志磊:本院在执行韩强与马春红、李志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2018)内0526民初210号民事调节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申请人韩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6月14日立案执行。因你拒不到庭,无法直接送达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通鑫评报字(2018)第307号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张怀亮:本院受理原告马兵华诉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104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李运鸿、漯河市锦津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漯河市海润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104民初419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齐彦锋: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万生诉被告齐彦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辽0381民初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9份,上诉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苗春雨:本院已受理陈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冀0826民初18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窄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徐洪所、马艳侠、徐春雨:本院受理原告徐月冬诉你们(2019)辽0381民初4533号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
薛广启:本院受理原告刘金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422民初5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