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共抽查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等6个省(自治区)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产品,共检出2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3%。比去年降低11.7个百分点。
抽查特点。一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实施抽检分离。抽样和检验由“双随机”确定的技术机构组织不同工作人员实施,分工明确。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四是跟踪抽查力度大。跟踪抽查到62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41.3%。
抽查结果分析。共抽查6个省(自治区)150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烟花爆竹产品,其中2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3%,比2017年降低11.7个百分点。重点对产品的部件牢固性、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主体稳定性、药种(氯酸盐定性)、药量、包装、标志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引燃时间、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计数误差、固引剂碎片、材质、烧成率、药量、运输包装标志、销售包装标志。
其中引燃时间、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3个检验项目所占比例较大。一是引燃时间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引燃时间过短或过长会增加燃放者燃放过程的安全隐患。本次抽查中有1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11批次爆竹产品小于标准规定的最短引燃时间3秒,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减少安装时间及材料成本,未安装绿色安全引线或采用过短的绿色安全引线;1批次组合烟花小于标准规定的最短引燃时间5秒,不合格原因是企业对引线的长度过程检验控制不严。
二是引火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的引火线能够保证燃放者在烟花爆竹引爆前跑出危险区域。本次抽查中有8批次爆竹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未安装绿色安全引线。
三是引火线牢固性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引火线安装不牢固,容易导致引火线脱落,造成燃放者误点燃烟花爆竹产品的快速引火线,发生事故。抽查中有6批次爆竹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问题是未在绿色安全引线与主体间采取相应的牢靠粘接或其他固定措施。
跟踪抽查情况。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跟踪抽查到2017年抽查不合格企业51家,有7家企业本次抽查不合格,44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跟踪抽查到2017年抽查合格企业11家,有3家企业本次抽查不合格,8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 (中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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