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26日我司与浙江锦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禾农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受让浙江锦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51%股权后,双方即对项目公司进行公章共管。
现特公告并说明如下:凡未按照双方合作协议及项目公司章程约定,未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决议通过,锦禾农业或者其相关联方擅自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等任何文件,均与我公司及项目无关,由此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锦禾农业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杭州金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