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1日至4月2日,40多天内全国各地有100多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2月21日至4月2日40多天内全国各地有100多家陶瓷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涉及18个省份。名单中,福建、广东、河南、河北、江西省的陶企较多,其中,福建有18家,广东有16家。此外,有陶企的失信累计次数高达38次。
据统计,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上榜原因多为债务纠纷,欠款不还,大部分为拖欠供应商货款、拖欠工资、欠银行贷款以及拖欠融资租赁租金等,也有企业涉及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其中,最高拖欠货款达600多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企业欠款就会被列入名单,而是在债务纠纷对簿公堂后被法院判决还款,由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或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陶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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