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李俊文 □ 黄莉莉)4月9日上午,“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行动追缴文物移交仪式”在山西博物院举行。
据介绍,山西省公安厅正式向省文物局移交的这批文物,是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追缴的第一批文物,共计170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151件,三级文物615件,待鉴定文物4000多件。
一大批文物,是国宝级珍贵文物。这批珍贵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将通过文物、考古部门的进一步研究和展出等方式而得到彰显。
2019年,山西省公安厅将以建好用好“四个中心”为抓手,以公安大数据应用为切入点,通过在落实“三追一挖”“四不放过”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形成对文物犯罪的强大震慑。强化专案攻坚,全链条严厉打击一切文物犯罪。对“大起底”进行“回头看”,引深打击行动,延伸打击触角。加强文物犯罪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坚决实现和保持“零发案”良好态势。
据了解,公安机关本次移交各类文物共12633件,大批属于黄河流域商周时代青铜器,其中不乏国之重器、举世绝品。
在场的文物专家学者表示,山西公安机关移交的文物十分珍贵,会为考古、历史学界研究商周时期山西古代文明提供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研究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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