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473期 >2019-02-13编印

深圳最严“控烟令”再升级 电子烟被纳入
刊发日期:2019-02-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被称为最严“控烟令”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四年多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共场合“吞云吐雾”的人少了。可是深圳市控烟办的调查发现一个新趋势——吸食电子烟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在诞生之初打着以“戒烟神器”的旗号来推销的。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目前,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纳入管控范围。今年1月,杭州实施新的“控烟令”也对电子烟说“不”。

深圳市此次修订控烟条例扩大了条例所称的“吸烟”概念——指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这意味着今后深圳禁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

为保护公众健康,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大了禁烟场所,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定,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针对九成学校周边有烟草销售点问题,此次条例修订专门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一百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