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保健品帝国权健崩塌之后,包括华林、天狮、无限极等在内的保健品公司,相继陷入巨大的舆论漩涡,遭受公众如潮的质疑;折射出保健品市场的各种乱象。虚假宣传,把保健品当药品来卖,以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这些保健品大鳄营销手段的诱导性和欺骗性几乎如出一辙。在媒体的监督之下,疑似传销性质的欺诈行为接连被曝光,相关监管部门随后也纷纷发力,断然采取行动。
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
随着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逐渐重视,形形色色的保健品开始进入大家的视线。网店里挂的、实体店里卖的、上门或电话推销的、社区里开讲座的,各种销售方式令人眼花缭乱。
随便打开网商平台搜一搜,各种保健品的功效可谓惊人,甚至比专业药物还要神奇,并且这些产品大多都声称有“蓝帽子”(即卫食健字)标识。部分不法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采取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传销等不法手段,甚至以中老年群体为对象进行非法营销,把消费者的血汗钱乃至看病钱、养老钱掏空。因此,是该从严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了!有必要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洗刷保健品污名,避免无辜者被宰割。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品须经卫生部门审查确认,生产者须经省级卫生部门审查批准。根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由上可知,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广告等作了诸多限制。但遗憾的是,当前的保健品市场,诸多无良商家的行为几乎突破了上述各种红线,让保健品成为诈骗和传销的代名词。如一些商家通过赠送小礼品等吸引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或“免费体检”,以诱导、夸大保健品功效、打亲情牌等方式兜售保健品,骗取老年人血汗钱。
而老年群体由于信息滞后,防诈骗能力弱,极易上当受骗。一些诸如权健之类的商家更是打着各种旗号,以“直销”保健品为载体从事拉人头、洗脑等传销活动。不客气地说,当前市场上,完全合规合法,与欺诈、假冒伪劣、传销等劣迹不沾边的保健品很少。甚至有消费者因为迷信保健品的“包治百病”而拒绝治疗,进而导致病情恶化,保健品则沦为谋财害命的帮凶。
十三部门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目前,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关部门也开展了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
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商务部、网信办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启动仪式上,13个部委的领导不约而同地提到要抓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目前13个部门已联合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分工。
权健事件暴露出假直销与真传销纠缠不清的问题。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商务部将严格直销准入,暂停直销经营许可审批,暂停产品和网点备案。同时,深入开展摸底排查,2019年1月1日,商务部发出了《关于依法开展直销企业自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在未经批准领域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未报批变更重大设立条件;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违反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违反规定培训直销员业务;违反条例规定支付直销员报酬。
保健品尤其依赖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作虚假广告宣传。作为广告的主管部门之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传媒司副司长戴振宇表示,将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审查,要求广告平台对已发布的广告认真查验审批文件,查实内容、时长,如有违规,不得播出。同时,还将制作公益广告,引导消费者正确对待保健品。
保健品的虚假宣传善于假冒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对此,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表示,卫健委将严格查处违法人员打着保健旗号,假冒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推销保健品。下一步,卫健委将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假借健康讲座、医疗机构开展保健品推销,尤其严查机构假借中医开展的养生保健,严厉查处无证行医,将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还将及时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药名录,满足消费者需求。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保健品案件要及时立案,运用大数据,既要抓紧办一批大案要案,也要及时发现刚有苗头的案件线索,及时遏制。
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不法机构假借免费旅游兜售保健品,多次引发社会关注,还曾引起群体性滞留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积极梳理线索,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排查借旅游销售保健品、低于成本价揽客等问题,并公布典型案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迅速查办并公布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违规直销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例,依法从严处理。要总结执法成效,对执法中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采取集中约谈等方式,对行业协会、行业内重点企业给予警示提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之十大骗术”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之十大骗术”。以下选择七个骗术刊登。
骗术一:假借公益欺骗型【典型案例】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查处江苏某公司利用“广播电视报读者俱乐部”名义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行骗套路】
第一步:与各地广播电视报签订协议,随后以广播电视报读者俱乐部或生活馆的名义对外宣传。
第二步:刊登广告、发放小礼品等形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养生知识讲座。
第三步:借助“全国健康万里行”“老年人模特队”“夕阳红旅游”等公益活动的名义,组织所谓“专家”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同时对全国136家读者俱乐部或生活馆讲解“养生知识”,现场开展各种互动,会后一对一诱导与会老人高价购买“牛葆圣方”(高山牦牛鞭胶囊)、蜂胶、“富硒酵母片”、蛋白粉等。
【危害性】
(一)披上合法外衣,借助公益活动,更具欺骗性。(二)利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和高科技手段,危害受众面广。
骗术二:冒充专家恐吓型【典型案例】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查处某企业涉嫌违法经营保健食品案。
【行骗套路】
第一步:对“假专家”进行虚假包装、宣传。
第二步:组织健康讲座和体检,由“假专家”介绍脑卒中(中风)的严重性,让消费者产生恐惧心理。
第三步:由“假专家”开展“一对一”的“诊疗”,解读体检报告,渲染体检结果的严重性,吓唬消费者,并提出解决方案(使用特供保健食品治疗),从而达到以高价销售特供保健食品的目的。
【危害性】
(一)“假专家”随意编造头衔,使得患病老人上当受骗,延误病情。(二)产品价格虚高数倍,甚至数十倍,骗取老年人多年积蓄。(三)破坏家庭和谐,导致很多家庭老人与子女之间产生矛盾。
骗术三:瞒天过海神吹型【典型案例】
浙江省安吉县查获胡某等人销售“ 神药 ”型食品保健食品案。
【行骗套路】
第一步:在普通酒、饮品中添加“地塞米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双氯芬酸钠”等化学药物成分。
第二步:通过广招代理商,营造热销氛围,感觉大家都在买。
第三步:利用广告“神吹”,“秘方”诱导,将普通酒或饮品包装成治百病的“神药”。比如宣称“亿好酒”拥有独特秘方,采用纯天然中草药植物配制而成,无激素,可治疗痛风、颈椎炎、腰肩盘突出、腰肌劳损、风湿、类风湿、手脚麻木等。
【危害性】
(一)“神药”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药,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特别是中老年人食用后可能发生意外死亡。
(二)神吹广告具有欺骗性,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
骗术四:免费旅游陷阱型
【典型案例】
浙江省丽水市查处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行骗套路】
第一步:组织会议,观看视频,由公司老总亲自演说公司产品“澳益佰牌金枪鱼油软胶囊”治疗百病的神奇功效。
第二步:以“感恩行动”名义组织老年人客户到旅游景点免费旅游,在游玩期间组织“假专家”对这些客户进行身体检查。
第三步:谎称部分客户有极大的患癌风险,故意制造恐慌气氛,然后借此推销声称可以治疗癌症的的保健食品。
【危害性】
(一)对老年人虚假关心,从而欺骗钱财,甚至危害老年人身心健康。
(二)破坏老年人家庭和睦,引起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
骗术五:非法添加毒害型
【典型案例】
浙江省宁波市、嘉兴市和台州市等地破获制售有毒有害壮阳、减肥类产品等多起案件。
【行骗套路】
第一步:生产者设立生产窝点,大量生产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酚酞等有毒有害成分的无外包装减肥、壮阳产品胶囊,并通过网络向全国批发销售。
第二步:代理商购得减肥、壮阳产品胶囊后,定制外包装,成立多个微商团队,通过微信、淘宝等方式将虚假包装后的有毒有害产品销往向全国。
第三步:私刻国家行政机关公章、业务专用章、事项许可章等,伪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书等开展虚假宣传。
【危害性】
(一)生产和销售团伙通过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受害人群大。
(二)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犯罪团伙参与人数多、范围广。
骗术六:连环施计圈套型
【典型案例】
浙江省嵊州市破获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行骗套路】
第一步:通过宣传单或现场产品推介会,夸大虚假宣传“益他吉”纯天然浓缩果汁浓浆饮品和“维肽惜”果蔬饮品功效,声称可以预防和辅助治疗肿瘤;降低尿酸、缓解痛风;预防骨质疏松;预防和辅助治疗感冒;清除自由基,增强机体免疫力,延缓衰老等。
第二步:收集患者的病例,用于宣传“益他吉”和“维肽惜”对治疗肺癌、胃癌等病情具有显著成效。
第三步:组织“癌症”患者现场说法,以“亲身经历”宣传食用“益他吉”和“维肽惜”对治疗直肠癌的疗效。
【危害性】
(一)利用“癌症”患者现场说法,欺骗性强。
(二)将普通食品渲染成能治癌症的神药,忽略正规治疗,容易延误癌症患者的治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骗术七:虚构认证伪装型
【典型案例】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查处某食品店虚假宣传销售“ 高科技产品 ”案。
【行骗套路】
第一步:分发宣传资料,以免费领取礼品、礼物的方式,吸引老年顾客到店,获得客源,登记个人信息。
第二步:定期组织健康讲座和产品宣传会,虚假宣传“康源京健”胶原蛋白粉具有预防及改善心脑血管疾病、白内障等无法证实的医疗功效。
第三步:使用“国内唯一一款”“全球公认”“美国哈弗医学院临床证明”“欧盟EDQM认证、英国BRC认证、瑞士SGS认证”等权威认证信息,将产品伪装成高科技产品,并伺机高价向老年顾客推销。
【危害性】
(一)将普通食品伪装成高科技产品,欺骗性强,且虚高的价格使得老年人的钱财受到极大损失。
(二)虚假使用权威认证,破坏了认证的权威性,损坏了政府信誉。
正确认识保健品
我们了解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之骗术之后,很多消费者都会有疑问:保健食品到底有没有治病的效果?自己经常吃的所谓保健品到底算是食品还是药品?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又该怎样鉴别保健品的真假以及好坏呢?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首先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直接用来治疗疾病,而是保健功能,调节人体的机能。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有销售人员说他们的产品可以治疗各种疾病,那一定是假的,骗人的,不要购买。
要想了解大家经常在市面上见到的保健品和食品、药品分别是什么关系,就要先搞清楚它的规范叫法。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发现,国家只对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其监管法律依据为我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而对保健品则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其适用范围更广,比如消费者经常在市面上见到的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对人体有保健功效的产品,都可算保健品的一种。
由此可见,在市面上销售的可供人们食用的保健品其实就是保健食品。这种特殊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而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则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因此,保健食品与药品并无半点关系。消费者或患者在决定选择哪一种时,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进行查询,还可通过二者的批准文号进行鉴别。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有两种,一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国食健字G或J(G指国产,J为进口);一种是国家卫健委的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方,必须有“保健食品‘蓝帽子’特殊标识+‘保健食品’字样+批准文号”。
此外,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上应有明确的食用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说明,并明确声明该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药品的批准文号则是“国药准字H或Z、S、J、B、F+8位数字”(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成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国内分包装、B代表具有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F代表药用辅料),且说明书会明确标注该药品治疗什么疾病、毒副作用有哪些。
因此,消费者如果发现保健食品的包装不符合规定,或者有声称等同于药物治疗功效的虚假宣传表述,就要多留个心眼了。
眼看春节将至,一些不法分子又开始活跃起来,尤其以老年朋友为对象,利用会销、电话销售、义诊、送温暖等各种方式诱导老年朋友购买名不符实、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
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别发布了《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
根据提示,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应该特别关注三方面:
一看销售场所资质。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消费者要记住保健食品被批准允许的几类功能,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凡声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
此外,保健食品不含有全面的营养素,消费者在购买后切不可用其代替一日三餐,要坚持正常饮食。如果遇到食品或保健食品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应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或者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表示,要把“百日行动”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要深入研究日常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还要加强社会共治,包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作用,督促引导行业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普及科学知识,向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重点人群宣传解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辨别真伪产品、识别违法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的意识和能力。
让保健品行业真正的保持健康良性发展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保健品市场自身“保健”正当时!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