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信息总第4463期 >2019-01-23编印

郑州市国基路执法中队依法规范商家合规处理餐厨废弃物
刊发日期:2019-01-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1月18日上午11时,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国基路执法中队联合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及社区工作人员,针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场所的餐厨废弃物问题进行了走访,并在三全路“风雅颂”小区北门向广大商户发放了《温馨提示书》。

“师傅,餐厨垃圾不要这样露天存放,不要混入其他垃圾”,“不都是垃圾嘛,不这样放你说咋放”,“餐厨垃圾还要找专门的公司清运,太麻烦了,我给弄走不就行了”。面对商家的“一脸懵”及“不耐烦”,执法中队队员耐心解释,普及条例条规派发宣传页,同时,告知不同区域负责收运餐饮废弃物人员的电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努力让商户明白违法之处,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擅自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

众所周知,我国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兼具资源和污染物属性,目前餐厨废弃物违规收集、运输、处置的现象依旧突出,大量餐厨废弃物仍然流向违法违规通道,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形成了环境保护的盲点。

不过,各个城市也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去年2月1日,《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开始施行,近一年来,取得良好效果。国基路执法中队此次在发放《温馨提示书中》时,就着重深化了《办法》内容。

根据《办法》等规定,沿街餐饮门店在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个人或者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收集、运输、处置。同时,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裸露存放,或者混入其他垃圾存放、收集、运输、处置。

另外,沿街餐饮门店也不得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堆放,或者排放到雨(污)水管道、沟渠等设施,也不得擅自从雨(污)水管道、沟渠等设施掏捞餐厨废弃物。如果违法这些规定,最高可罚款5万元。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队员及工作人员30余人,派发《温馨提示书》100余份。国基路执法中队中队长赵永刚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辖区餐饮门店的巡查力度,一方面向商户普及有关餐厨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将对多次劝阻不进行整改的商户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随时举报违规处置餐厨垃圾的门店。” (黄钊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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