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春宝 □ 董建伟)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同意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新建项目总投资711.37亿元,其中资本金比例40%,计284.5亿元,由长春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模式解决。
据悉,2、5、6、7号线原则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3、4号线原则采用C型车,最高运行时速70公里;空港线原则采用B型车,初、近期采用4辆编组,远期采用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2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车辆选型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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