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宁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山西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结合全省实际,下发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的通知》,对已经履行部分法定义务且社会危害性较低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通知》对信用修复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修复标准以及修复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要求。
信用修复制度的推行,为山西省近1.36万户失信企业打开了救济渠道,也使山西成为全国最早实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省份之一。截止到目前,已经为64户企业实施了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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