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438期 >2018-12-18编印

吉林省消协约谈滴滴出行
刊发日期:2018-12-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春宝 □ 董建伟)12月12日,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滴滴出行网约车服务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滴滴出行快车服务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吉林省消协联合公益律师团律师约谈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开展的滴滴出行快车服务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公益性职责,吉林省消协于今年3月初启动了对滴滴出行快车服务状况调查。为全面掌握吉林省滴滴快车发展现状,吉林省消协工作人员分别走访了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原省价格检查局,同时,就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分别与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及省消协公益律师团律师进行探讨论证。

7月12日至14日,通过线上调查方式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79份。在调查活动实施过程中,还特别邀请媒体全程参与监督。吉林省消协根据消费者的反映和深入实际的调查了解及论证,形成《关于对滴滴出行快车服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并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相关处室交换意见,梳理出滴滴出行快车在价格收费、客服服务、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七个问题,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人身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