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430期 >2018-12-06编印

新疆“乌昌石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获批
刊发日期:2018-12-0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从新疆自治区科技厅获悉,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近年来,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2017年10月,依托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国家级高新区,新疆自治区启动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申报工作。

国务院批准建设后,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尤其是在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支持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力争到2025年,使新疆整体创新水平处于我国西部省区前列,成为对中亚五国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科技创新高地。 (金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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