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红梅)在法律适用尚未调整、没有新增特区立法的情况下,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以便利市场准入为目标,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海南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两批共14条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提高了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和企业信用监管科学化水平;同时,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服务全省“百日大招商”等工作;此外,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商事制度国际先进标准,以自主申报、统一规范、信用监管、风险可控为原则,开展以企业自主登记为核心的商事登记制度创新。起草《海南省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通过特区立法在全岛范围内改革带有浓厚行政审批色彩的企业登记制度,同时构建以信用约束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东斌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的一系列举措,畅通了市场准入“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海南市场主体突破74万户,其中,企业26.2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35%,私营企业占企业总量的80.4%;个体工商户48.6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65%;每千人拥有企业28.3户,超过全国平均数的18.4%。
张东斌说,海南市场主体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二是企业数量大幅增长,私营企业增速最快。三是服务业市场主体增幅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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