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实习记者 李豪悦
国内多家五星级酒店在被网友“花总”视频曝出卫生堪忧后,11月28日,又有媒体曝出近日消费者在连锁酒店发现插头内藏有摄像头的情况,导致酒店问题再次引起网友的热议。但是,与之前五星级酒店排队发声明,以及相关部门陆续介入调查的结果相比,此次的涉事酒店则更显得对消费者有些“态度强硬”。
根据媒体报道,11月21日晚,广西南宁的苏先生与妻子入住了南宁市一家叫雅斯特的酒店。苏先生告诉媒体,自己由于考虑到这是一家连锁酒店,因此一入住时并未对环境进行过多检查,但是在第二天早上,却发现一个正对床头的插座不对劲。当苏先生将插头拆除后却发现藏在里面的竟然是一个摄像头。
针对此事,酒店店长表示,“这个摄像头不是酒店装的,具体是谁我们也不太清楚,我们最多就是从‘人情化’上来讲,给你们免除房费144块。”与此同时,当苏先生要求酒店给予明确道歉时,酒店一名声称是酒店区域经理的男子,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感到抱歉,但当苏先生问道:“就这样吗?”对方语气不善的回应道:“那还得跪下来跟你道歉吗?”并表示你要不然就走法律途径。
事发后,酒店内藏摄像头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广泛不满,不少人表示,这是酒店认真自查就能避免发生的问题。而对于酒店的处理方式,记者联系了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张天雨律师,对方表示酒店房间内安放摄像头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住宿人)隐私的侵犯,酒店房间内不属于公共区域,在一定意义上是消费者的个人空间,任何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都应该视为对隐私权的侵害。
在记者询问消费者在不确定酒店对安装摄像头是否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应该针对酒店提出相关赔偿时,张律师表示无论酒店是否知情都严重侵害消费者隐私权。“不论是否为酒店设置的摄像头,也不论其对此是否知情,如严重侵害隐私权,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摄像头为第三人安装,酒店也有保障消费者安全使用房屋的义务,没有提供符合标准的房间应视为其过错,除实际侵权人要承担法律后果外,酒店要共同或补充承担相应责任。”
除此之外,张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权,亦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对酒店作出处理。“如果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可以要求酒店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乃至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要通过审理判断是否对其精神的侵害达到严重程度,如录像被公开、泄露等。”
截止到11月30日发稿,涉事酒店已对此事件做出处理,据了解,酒店方对苏先生进行了5000元的经济赔偿。与此同时,酒店也对酒店区域经理进行降薪、调岗并处以经济罚款,留任察看。而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该酒店方也表示要在排查和防患方面做功夫。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