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裕宁建筑劳务有限公责任司公章已于2018年10月24日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章已在公安部门备案,变更后的公章是我司唯一使用公章。因我司原公章曾被私刻,我司已报案处理,与我司存在合同关系的所有合作方,请持加盖我司原公章的合同到我司核对,核对无误的我司将加盖变更后的公章进行确认,加盖私刻公章的合同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合肥裕宁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