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414期 >2018-11-14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11-1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刘静:本院受理周鹤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 川1321民初3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 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 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 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吕长玉:原告苗前进诉被告吕长玉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 送达(2018)豫1702民初6022号民事判决 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胡 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 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 效力。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李增贵:本院受理原告贺万卷、贺永亮诉你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 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 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 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 日顺延)在本院焦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 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伦同卫:本院受理原告武杰诉你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 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焦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 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郑志辉:本院受理原告许英琴诉你承揽合同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冀0525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 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 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

周小勇:本院受理原告王定胜诉你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黔2328民初252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为:被告周小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定胜借款本金7300 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 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 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王利亚:本院受理原告刘川与被告王利亚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 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 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 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 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 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 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 判决。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黄崇义:本院受理原告夏春旺诉你、被告罗 彩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03民初390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被告罗彩霞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夏春 旺借款本金3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均 按年利率6%计算,其中:本金100000元的 借款利息从2015年12月16日算起,本金 200000元的借款利息从2015年10月1日 算起,均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请你自公告之 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 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 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孙宏、邱平海:本院受理原告陈文诉你们房 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 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503民初37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五日内,按铁路系统房屋登记管理规定 为原告陈文办理信阳市羊山区天桥街医院 1号楼1-3-5号房屋80%产权的过户登记 手续。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 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 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凤阳通大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士 齐、安徽省海粤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石 朝贵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 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1126民初2272号 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 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 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 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夏本先:本院受理的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 诉你及安徽人人家太阳能有限公司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 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 1126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 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 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冯亚斌:本院受理原告毛建林诉你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 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 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 日顺延)分别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魏德龙:本院受理原告曹素明诉你离婚纠纷 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 送达本院(2018)川1381民初2893号民事判 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 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 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 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 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马洪北:本院受理原告备胎融资租赁(深圳) 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 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川1381民初2986号民事判决书。自 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廖美秀:本院受理任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本院 (2018)川1381民初2991号民事判决 书。案件受理860元(含公告费600元),由 原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 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罗义:本院受理原告张小艳诉你离婚纠纷一 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 达本院(2018)川1381民初3450号民事判决 书,。案件受理费860元(含公告费600元), 由原告张小艳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 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 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 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沈正龙、沈江普:本院受理吴少平诉你二人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 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 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 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 内,并定于2019年1月30日9时30分在 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 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石先南:本院受理吴少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 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 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月 3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 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靳广金、赵锋:本院受理原告黄泽彪诉被告 靳广金、赵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 你们二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 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 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日上午九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柘城县人民法院第 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决。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徐安阳:本院受理原告周口市宏阳运输有限 公司诉被告徐安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602民初 3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仓转、康德志:本院受理原告陈俊强诉被告 仓转、康德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 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602民 初3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 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 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赵军华、李雪花:本院受理闫红邦诉你借款 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民事起 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 延)在本院铁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 缺席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更正: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 月19日在消费日报的一则公告(原告游世 兰诉赵安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中,原“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 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 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应为“并定于举证期 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 顺延)在兴义市看守所开庭审理”,特此更 正。

更正: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 月19日在消费日报的一则公告(原告欧阳 金彪诉赵安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 案)中,原“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 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 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应为“并定于举证 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 日顺延)在兴义市看守所开庭审理”,特此更 正。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