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410期 >2018-11-08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11-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刘杰、耿俊:本院受理原告信阳市贸源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502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信阳市贸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62500元。二、被告耿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信阳市贸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7401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锁燕娜:本院受理的原告周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02民初3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周超与你离婚;婚生子周久硕由原告周超抚养,你不支付抚养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王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02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韩大宝:原告张俊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张有霞、郝克楠、郝桦楠:本院受理原告汤永红诉河北聚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张有霞、郝克楠、郝桦楠、李建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43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鸡泽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法院张云飞: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国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431民初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鸡泽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法院杜占坤:本院受理(2017)辽0303民初3830号原告鞍山市兴圣机具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杜占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蔡锋、邓蓉、淮安市美联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淮安大长江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芦丹、孙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李代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苏0812民初5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叶晨潭、高斌、陈达康、张婷、王恒卫、林梦奇:本院受理淮安市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薄正波:本院受理(2018)苏0826民初字5667号浦建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11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朱红伟、商丘甘霖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八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朱红伟、商丘甘霖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玉霞诉被告刘冬梅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八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杨义森:本院受理原告刘林诉你及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郑州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侯绪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八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彭芳:本院受理原告黎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303民初1917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呼斯楞吐:本院受理原告孟祥晖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诉讼权利义务、举证、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张忠波:本院受理原告孟祥晖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诉讼权利义务、举证、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科左后旗滕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久富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2民初5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张红军、张德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红军、张德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323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淄博锦绣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孙芹学、吴正伟、王洪玲: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诉沂源县圣邦混凝土有限公司、沂源恒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323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鲁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沂源县万泉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山东沂源新基立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王立刚、宋建华: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诉你们及沂源鸿森科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323民初1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鲁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宋会东:本院受理原告皇甫军超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02民初4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