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消费与法总第4400期 >2018-10-25编印

山东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警示:警惕八类电信诈骗
刊发日期:2018-10-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今的电信诈骗,已经不只是发个短信通知中奖,或者“领导”打电话让你去办公室那么简单的伎俩了,近段时间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既有常见的作案手法,又有犯罪分子紧盯社会热点,精心设计的最新剧本。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盘点了近期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例,希望通过案例的分析,达到教育引导的目的,帮助消费者规避电信诈骗陷阱,实现“无忧消费”之目的;同时,也希望消费者遇有消费争议时勇于主张权利,积极依法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下面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一、网络刷单诈骗。这类诈骗在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居于首位,特别是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年轻人、无业或低收入群体,更是占此类案件受害人数的90%以上。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QQ邮箱、QQ微信群等渠道发布虚假兼职刷单信息,以高额报酬为诱饵,令受害人进入虚假的网络购物平台拍下指定商品并付款。起初对方会按照约定返还购物款并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以此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但随着刷单金额的增加,便会以“多重任务”、系统网络连接故障等借口不再返还本金而是诱使受害人继续刷单,直到受害人实在没有钱或察觉上当受骗要求返还本金时,就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

2018年9月,德州小满在QQ邮箱收到一封兼职广告邮件,便按照广告预留的QQ号码联系到一位“客服”,对方给其提供了一份兼职刷单的工作。起初小满并不乐意,但想到这份工作操作简单,赚钱又快,并在对方的一再保证下试了两笔,都很快拿到了报酬,小满的胆子也渐渐大起来。几次过后,对方没有立刻给返款,而是以连刷3笔返款以及返款数额较大需要认证等借口,让小满继续转款,前前后后共计十余万元。此时小满发现对方一直要钱,却一分钱没有返还给自己,再要求返还本金时,对方直接将其拉黑了。

警方提示:大家尤其是年轻人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等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明确提出,刷单属违法行为,并非正当兼职。不要相信任何与刷单有关的工作广告,讲求诚信,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刷单行为。

二、办理贷款、办理信用卡类诈骗。

这类诈骗案件发案呈上升态势。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生活压力的增大,越来越多的人有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需求,有的人因为没有稳定还款能力无法获得批准,有的因为急需用钱想要缩短审核周期,诈骗分子利用他们的这种现状,通过建立虚假网站或通过短信、邮件群发信息,称可为资金短缺者办理信用卡、提供贷款,且无需担保,方便快捷,很容易取得受害人信任,继而以验证还款能力,帮助提升额度等借口实施诈骗。

2018年4月,青岛谢某在上网时看到一个办理建设银行信用卡的广告,便点进去填写了个人信息,当天一名“银行客服”联系谢某,称其信用卡已经办理下来,要按照步骤激活。在激活过程中“客服”称谢某征信过低,没有操作成功,需要进行包装,并向指定银行卡打款验证还款能力,谢某随后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转账11300元。几天后谢某没有等来自己的信用卡,而“客服”也不见了踪影,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警方提示:办理信用卡、贷款要选择正规的渠道,办理信用卡需要本人持身份证件等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即使通过银行官方网站申请,也要本人到银行网点提交身份证件等资料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核对身份无误后才能开通。办理贷款要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不需要任何审核就承诺贷款的很可能是诈骗。

三、网络购物诈骗。网络购物不仅省去了去商店的时间,价格更相对便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与之相伴的是网络购物类诈骗案件多发。诈骗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冒充微商或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低廉的价格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信任,继而以缴纳货款、交易税等借口令受害人汇款,在受害人发现上当后立刻将其拉入黑名单。

2018年3月,大学生王某在朋友圈看到转卖手机的消息,因价格低于市价不少,加上自己需要一部手机,王某便与对方进行了联系。双方商定好以2215元的价格成交后,王某某便通过支付宝给对方转账。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发货,反而又让其缴纳1500元运输费。王某某拒绝付款并要求对方将之前的2215元退回,而此时对方却将他拉黑。

警方提示:网购的时候应该保持警惕,要选择知名度较高、安全保障较强的网站,并认真核对网站网址,防止进入虚假网站;在购物过程中不要使用网站专用聊天工具以外的方式(包括QQ、微信),以便保证购物过程完整记录。在聊天过程中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更不能轻易转账。

四、冒充客服诈骗。这类诈骗比较常见,诈骗分子冒充银行客服、电信运营商客服等身份,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网络信息,以账户异常、手机欠费等各种理由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和以往犯罪分子主动联系受害人的作案手法不同,现在的很多案件是受害人在网络上“主动”联系冒充客服的犯罪嫌疑人。

2018年7月,刘阿姨发现自己忘记了微信的登录密码,且原注册手机号已经停用,而自己的微信余额里还有3000多块钱。无奈之下,刘阿姨拨打了腾讯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但是电话没有接通,对网络并不熟悉的刘阿姨便让他人帮忙在网络上查找客服的其他联系方式,还真找到了一个“腾讯客服”的联系电话,且也为“0755”开头,着急不已的刘阿姨还是拨打了上面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称自己却为“腾讯客服”,并耐心听完了刘阿姨的情况反馈。“客服”说可以为其提供提现服务,但需要其提供银行卡卡号、银行卡绑定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询问了她的卡内余额,要求刘阿姨的银行卡余额要大于要返款的金额,即刘阿姨现在卡内的要保证存有3000多元现金。过了一会儿,客服又称已经帮刘阿姨申请了余额提现,但需要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刘阿姨便把手机短信上的验证码告知了对方。谁知提现没有收到,反而是卡内的余额都被转出了。

警方提示:有自称各类客服的人联系你时,要做到不轻信,第一时间核实对方身份;而自己遇到困难需要找客服寻求帮助时,一定要在官方网站上找经过认证的客服,而不是随意的在浏览器上搜索。在与客服交流的过程中不要告知对方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不要轻易将自己收到的验证码发给对方,更不要通过其他途径直接向对方转账。

五、退款退税诈骗。严格来说,这类诈骗属于冒充客服诈骗中的一种,但由于此类案件较为高发,且专门针对喜欢在网上购物的群众,所以我们来单独聊一聊。诈骗分子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大量信息,包括服饰、化妆品、母婴用品等购买信息以及买家姓名、收货地址等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他们冒充网站客服通过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的形式联系受害人,谎称其购买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为假冒伪劣产品需要进行退款。由于对方能准确说出受害人购买商品的时间、具体物品,很容易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当受害人相信后,犯罪分子以退款流程等借口要求受害人扫二维码转款,或向受害人了解其芝麻信用积分,诱使受害人进入网络借贷平台,借出现金并转账给诈骗分子。

市民赵某在某海淘网站上购买了一双明星同款皮鞋并收到了货品,几天后接到一个自称是平台客服的电话,对方询问赵某是否在某天购买了一双皮鞋,甚至准确报出了赵某购买的皮鞋尺码。得到赵某肯定答复后对方称这双皮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召回,将对赵某进行退款。接着让赵某通过支付宝添加了一款软件并按要求在该软件内完善个人信息,从中借出5000元,扣除购买皮鞋的钱后,将剩余的钱进行转账。之后对方又称赵某的还款没有验证成功,让其通过“蚂蚁借呗”再借出5000元,扣除皮鞋货款后,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向其转账。赵某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进行操作后,对方仍称验证失败,让其继续进行操作,这时的赵某觉察不对,查询其支付宝交易明细后发现借款全部充值了游戏点卡。

警方提醒:接到“订单异常”、商品退款的电话时不要轻易相信,应直接与网店卖家联系,或致电网购平台的官方客服电话咨询。需要退款的也应经过正规程序,在购物平台订单处申请退款,不要接受微信、二维码等非正规方式进行的退款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不要随意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自己收到的各类验证码,都是信息、资金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

六、冒充熟人诈骗。此类案件种类较多,犯罪嫌疑人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冒充受害人的亲朋好友、同事、老师等熟人,以遇到急事、还钱、交学费等借口,编造各种剧情,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特别是近期发生过多起冒充受害人子女以缴纳培训班费用诈骗家长的案件。

前段时间,济南的李女士接到了正在上高中的“女儿”发来的QQ信息,“女儿”说国内某知名院校要举办培训班,每门学科9800元,由于名额有限,需要赶快确认报名信息并立即缴纳学费。李女士要求与“女儿”进行通话,却被“女儿”以马上要上课为由拒绝,但她留下了学校负责人刘老师的QQ号码。李女士随后添加了刘老师QQ咨询培训班的相关事宜,刘老师告诉她,此次培训班是师资力量雄厚,只有成绩优异的学生才有报名资格,且名额有限,要李女士抓紧时间汇款。一听到对女儿的学业有帮助,李女士好不含糊,立刻按照对方指定账户给对方汇款,一口气报了三门课程,可当晚上和女儿联系时,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在QQ上收到此类信息的还有张先生,这天他接到“妻子”的信息,称领导向自己借2万块钱,让张先生帮忙汇款,张先生起初有些疑惑,但跟对方聊了几句,发现对方的语气确实是自己的妻子,而且对方说领导有急用,一直在催张先生赶快转账。张先生怕拖延惹妻子不高兴,便向对方发来的银行卡转账2万元,随后张先生察觉不对向妻子核实时发现根本没有这回事。

警方提示:不要轻易相信QQ、微信或其他即时通讯工具中所声称的熟人身份,遇到他们提到转账或汇款的,更要提高警惕,通过电话联系进一步查证对方身份,有条件的要视频聊天或者当面核实。一定要与其取得电话联系,最好是能够视频或是当面核实。

七、冒充企业领导诈骗。这类诈骗数额通常较大,被骗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有些企事业单位业务量大,财务人员每天需处理的转账汇款非常多,对公司老总的信任度、服从度较高,使得当事人一时不能辨别真假,极易上当受骗。犯罪分子通过仿冒或盗用公司老板QQ、微信号码获取受害人信任或将财务人员拉入虚假公司内部群,设置仿真聊天情景,继而以“业务转账、支付合同金、办理退款”等理由,指定银行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此类案件诈骗分子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精准诈骗,迷惑性、隐蔽性极强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大。

青岛某科技公司受害人王某在QQ上与犯罪嫌疑人假冒的公司领导聊天,对方以公司一笔业务没有谈成为由,让受害人拨打电话联系客户退款。后犯罪嫌疑人再次假冒客户诱使受害人通过中信银行网银转账28万元。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受害人主要为单位财务人员,属典型可防性案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财务人员要注意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一旦发现被骗,一定要和骗子抢时间,立即报警,同时以多次输错密码的方式冻结骗子账户网上银行功能。

八、网络交友诈骗。网络婚姻交友诈骗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QQ、微信、陌陌等社交类软件或各种征婚交友平台,添加好友骗取被害人信任和感情,随即以资金紧张、本人或家人有难等借口实施诈骗。近来多发的网络交友类诈骗,犯罪嫌疑人更是拉拢受害人进行“投资理财”,因而诈骗的金额较以前相比有所上升。

2018年8月,威海李某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了自称香港人的王某,两人添加微信后频繁联系并逐步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王某先后以其母亲生病需做手术、想来见面没有路费为由让李某给其汇款。后来,王某又称自己掌握了某投资网站的内部消息,可以帮助李某投资理财,出于对“恋人”的信任,李某将钱通过微信投入了王某所说的投资平台。起初,真的得到了可观的收益,而随着投资金额的增加,便开始赔钱,每当李某想要结束投资取回本金时,王某便会以各种理由阻拦,后来直接消失不见,而平台也无法登录了。

警方提醒: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和受害人发展为恋爱关系,以花言巧语骗取被害人信任和感情。被害人单方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极易产生单纯的思维从而放松警惕。在此提醒广大正在使用各类征婚平台或社交软件寻求幸福的未婚人士,在没有全面深入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不能轻信对方的言语,更不要轻易给尚不熟悉的“恋人”汇款、赠送贵重物品或按对方推荐进行投资,以避免使精神和财产遭受双重打击。

山东省公安机关坚持民生导向,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与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9.5%和27.5%;止付金额12.14亿元,冻结金额13.77亿元;打击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智能化、职业化的特点,山东省公安厅依托科技创新前移打击治理关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整合与省通信管理局、基础通讯运营企业资源,推进技术平台功能融合,封堵拦截和处置诈骗电话、虚假网址等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动处置机制,研发“预警防范平台”,获取疑似受害人信息,组织力量电话提醒或出警劝阻。

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与全国多家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实现联通,与驻鲁银行全部建立全天候响应的联络员制度,开辟资金查控绿色通道;建成山东公安反诈专业系统,对嫌疑人银行卡实现“秒级”紧急锁卡,追赃挽损效率明显提升。

山东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止付为先”理念,在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报警后,第一时间开展紧急止付工作,努力将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下一步,山东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分类施策,集中攻坚。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对“上下游”违法犯罪灰黑产业链,实施全领域追踪、全链条打击;开拓境外作战渠道,全力抓获一批境外犯罪分子,实现打击工作新突破。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努力堵漏洞、强基础、压发案。完善与相关部门通报、会商制度,密切协作,提升打击合力。开展网络巡查,及时监控、封堵、删除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木马病毒、安全漏洞等,及时依法关停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切断诈骗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渠道。加大宣传防范力度,建立诈骗手法快速发布机制,全覆盖地进行防诈骗提醒,促进全民化参与防骗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