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1日,陕西省工商局发布的9月消费维权月度监测显示,在服务类投诉中,“互联网购物”的投诉占78.7%,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
陕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9月消费维权月度监测数据来看,服务类投诉中,非现场购物服务类投诉249件,其中关于“互联网购物”的投诉196件,占78.7%。消费者投诉网络商品销售者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通过APP或公众号购买的优惠券无法使用;二是网页中涉及虚假宣传的内容,承诺的优惠活动不兑现;三是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四是商家未按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退货程序履行义务。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接受“互联网购物”服务时应注意:尽量选择正规网站和信誉度高的销售商,网站应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认真核实优惠券或者优惠活动的细则,明确使用时间和使用条件;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记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购买商品后,注意保留网络购物证据、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以备维权时使用。 (秦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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