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伴随着激增的出游人数、火热的旅游市场,有个地方也爆红了一把,那就是平遥古城。只不过,这次平遥古城出的并不是历史悠久的美名,而是其“专坑外地人”的恶名。据《新京报》报道,平遥古城的部分商贩,通过随意标识年份,将制作环境恶劣,产品质量低下的地方特产“平遥陈醋”专门卖给外地人,赚取不义之财,同时大放厥词“专坑外地人”,激起了舆论一片哗然。
近年来,一些旅游胜地“坑人”的新闻屡见不鲜,从2015年青岛的“天价大虾”,到去年的雪乡旅游丑闻,再到现在平遥的假陈醋,“专坑外地人”几乎成了一些旅游城市的通病。
在中国,大大小小的旅游城市有不少,似乎都难逃一红火就乱象丛生的“魔咒”。初来乍到的游客只能通过媒介与身边的人得到一些信息,比如青岛和厦门海鲜好吃、平遥陈醋值得一买,等等。而对隐藏在水面之下的套路与骗局,他们很难鉴别,因此常常成为一些无良商家的“鱼肉”。面对这些新闻事件,我们应该批判的并不只是单一的城市或景点,而是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思考的也不应该仅仅只是如何去处理这些无良商贩,而是滋生问题的体制以及思想问题。因为“平遥古城”问题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例,而是存在于各地的普遍现象,此次平遥古城的商贩们,只不过说出了一个存在已久的事实,揭开了旅游胜地“专坑外地人”问题的盖子,让我们得以去深入思考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
论语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但是网络上流传的“每个旅游城市都有一条街专坑外地人”的段子,实际生活中每年都会发生几起的旅游宰客事件,我们不禁开始怀疑,是古人说错了,还是我们现代人遗忘了先贤的教导?
其实并不是古人说错了,也不是现代人健忘了,而是“公地效应”撞上了“自利心理”导致的结果,正如哈定教授阐述的那样,当某一项公共资源拥有无数个使用者,但是每个人都无法阻止其他人使用,其必定会无限度地滥用以谋求私利,最终将导致“公地的悲剧”。
现在,这一个个旅游城市的招牌就是一块块“公地”,每一个商贩都能够利用此招牌吸引顾客实现获利,但是其无法阻止竞争者使用同一块招牌,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其注定会使用各种欺客宰客手段,甚至不惜砸掉这块招牌,只因其是一块公地,无人愿意去维护他。
要解决这样的困局,依靠店家的“良心发现”,无疑是不够的。对许多店家而言,不管诚信与否,只要身处旅游城市,就不怕赚不到钱。而不少“旅游就是图个开心”的游客,在遇到恶行时息事宁人的心态,也让商家肆无忌惮。
面对这些问题,首先,应从观念上树立变“公”为“私”的理念,旅游城市的招牌,不可能为某一个个人所有,但是可以为一个群体所有,或者为政府所有。从而杜绝任何人可以肆意使用的乱象,严格审核使用者,合理限制获利者,将招牌变为品牌,才能避免对其的滥用甚至恶意破坏。
其次,正如许多世界著名的旅游国度常有的认同感教育那样,合理的品牌意识教育也是必要的手段,树立一个旅游品牌,打造一个旅游胜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点点积累。当前许多地区都在费尽心血打造品牌,努力实现旅游扶贫,但是宰客欺客事件无异于杀鸡取卵,虽可获得短期利益,但是就长远而言,无异于吃子孙饭、断子孙路。因此,旅游城市的品牌意识感和城市认同感的建立,是当前必须着手的工作,通过潜移默化的“通识教育”,让当地群众能够感受到品牌树立的重要性,抵制破坏品牌的行为。
作为旅游管理部门则责无旁贷,不仅要在事发之后进行查处,同时还要“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治理旅游乱象。与其后发制人,在城市名誉被损害后再行动,不如主动出击,在游客到来之前就造就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形成口碑效应。 (汉 音)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