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墨涵 □ 毕国华)自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在旗委、旗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鄂伦春旗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孟海平副旗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行动办公室,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立足旗情实际,有效组织开展宣传,营造扫黑除恶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旗内各警种按照“五进”工作要求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内容,广泛搜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强化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坚持情报先行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采砂采矿、农村牧区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的明察暗访,落实滚动摸排线索制度。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毁坏财物、村霸砂霸、“黄赌毒”案件进行梳理和研判分析,确保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强化协调配合,构建齐抓共管。在旗委、政法委的统领下,公检法司四机关和纪检部门达成共识,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理念,主动出击,深挖余罪,全力攻坚。今年上半年,旗公安局共成立6个“扫黑除恶”专案组,打掉1个犯罪集团,打掉4个恶势力团伙,侦办16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判决15人九类涉恶案件,搜集各类线索21条,行政处罚涉恶涉霸案件49起处理115人,收缴管制刀具6把,收缴子弹25发。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鄂伦春、法治鄂伦春、富裕和谐秀美鄂伦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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