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聚焦总第4380期 >2018-09-19编印

生虫的薏米特价卖!愿者上钩?
刊发日期:2018-09-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据报道,湖北武汉有网友在京汉大道一仓储超市拍到视频,在售的红豆薏米中,有不少活虫在爬,引得顾客担忧食品卫生安全问题。超市客服表态:特价商品自愿购买,应该可以吃。

自古以来勤俭持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物资匮乏时期,散装食品经济实惠,受到了老百姓的青睐,但是时至今日,散装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顾客:不会买生虫杂粮

记者走访多个生活小区采访,消费者普遍认为,明确能看到生虫的散装粮食,是绝对不会购买的。今年75岁的李阿姨说:“以前日子苦,有的吃就不错了,人吃粮食要凭本供应,粮店里卖的粮食生虫的现象很多,没办法晒一晒就吃,其实对身体也没什么影响,可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市场上能挑选的粮食多,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勤俭持家也不能因为便宜几块钱,就要买生了虫子的特价粮食。”全职主妇平姐说:“别说粮食生虫不能接受,就算是在家里遇到个小虫子,都能吓一跳,这个超市这么做,明显是经营者的的智商'短路'了。”丰台区李村早市经营粮食的摊主说:“现在副食品丰富,本来人们吃主食就少,别说生虫粮食,就连隔年的杂粮都不好卖,现在早就不是贪便宜买粮食的时候了,便宜大米销量都少,现在饭馆里都要好米好粮,品质差的粮食就算你进货,也没人要。”

专家:生虫米营养严重流失

薏米所含的营养物质非常丰富,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粗纤维、矿物质钙、磷、铁、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淀粉、亮氨酸、精氨酸、赖氨酸、酪氨酸、脂肪酸、苡仁酯、苡仁油、谷甾醇、生物碱等营养成分。其中蛋白质、脂肪、维生素B1的含量远远高于大米。因此,薏米非常容易生虫,尤其是在温暖潮湿的季节。

有营养专家表示:“粮食生虫是很自然的现象,如果只是轻微情况的生虫,大家可以把粮食放在阴凉处让虫爬出,之后可以放心食用,不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影响;或者是把粮食放在容器里,然后加水,迅速搅拌,虫就会浮在水面,倒掉后就可以食用;但如果是生虫非常严重,能明显看到大部分米粒都已经被虫蛀过的,大家最好不要食用。因为粮食皮层和胚芽中含有的丰富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已经严重流失。”

法规:销售不合格食品涉嫌违法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一般来说,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要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防止经销企业在经营散装食品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隐患,避免经营者售出的散装食品缺乏可溯源性,必须对贮存和销售的散装食品进行严格管理。

有关专家表示,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这是食品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这一规定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具有4项积极作用,即:防止因经营者的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防止食品二次污染;便于食品经营者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销售给消费者;防止经营者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追溯,及时向食品生产者主张权利。

律师:消费者可主张十倍赔偿

“新闻中薏米生虫通过肉眼即容易发现,超市理应知晓,但其进行特价销售,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该法作出如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