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福建省统计局统计,1—7月,福建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94.87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部分家居类商品较快增长。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占主导地位。1—7月,福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7203.84亿元,同比增长12.6%,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89.8%提高到90.1%;餐饮收入794.03亿元,同比增长8.7%,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
从商品类值看,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稳步增长,保值及家居类商品较快增长。此外,受油价上调等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增速明显提升。 (林 芹 倪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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