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祥山 □ 刘婷)8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出台《沈阳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据沈阳市工商局副局长薛春毅介绍,《沈阳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17个行政审批部门、6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包括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的事项45项,由审批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事项10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的事项12项。《清单》发布后,凡未纳入《清单》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同时,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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