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369期 >2018-09-04编印

浙江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刊发日期:2018-09-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吕 莎)8月30日,浙江省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介绍了近几年浙江在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新格局工作中取得的效益,并对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作解读。

会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张国斌介绍说,浙江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5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了0.1等。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浙江耕地总面积稳定在2956万亩左右。张国斌表示,浙江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耕地占补平衡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占用耕地的补救措施,要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这几年浙江通过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和“补改结合”措施,实现了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质量总体相当。

201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强化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等工作。

据张国斌介绍,该意见为确保浙江省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实施意见》在土地规划管控和计划引导方面做了创新,一是建立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适时调整机制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调配机制,确保重大项目落地。二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和整备区制度,提前储备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后的补划储备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拓宽补充耕地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全域整治的要求,确保每年垦造一定数量的新增耕地,鼓励各地对低效园地、存量土地等进行整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占补平衡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完善补充耕地分级统筹制度,按垦造耕地验收入库的20%上划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主要用于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占补平衡。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