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369期 >2018-09-04编印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发布
企业单项奖励最高2000万元
刊发日期:2018-09-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孟祥山 □ 刘婷)8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在出台促进先进制造、融资租赁、金融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基础上,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重点对政策奖励标准、申报条件进行细化,对申报时间、申报要件、审核兑现流程进行规范,使产业政策更明断、更系统、更具操作性。

据介绍,相关产业政策用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审核。先进制造业分为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等14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200万元,每年一季度开始申报。融资租赁业分为企业落户增资奖、扩大业务规模奖等9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500万元,企业贡献奖励每年1月和7月份申报,企业落户增资等奖励一般采取企业随时申报;重大项目可随时申报。金融服务业分为金融股权投资、商业保理以及金融创新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2000万元,除企业贡献奖励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其他政策企业可随时申报,每季度末集中审核兑现。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成立一年多来,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成效明显,储备145个重点项目,2018年新建续建项目28个;规划“金融岛”,培育特色产业园区;综保区桃仙园区完成建设,即将封关验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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