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西安警方破获一起打着“区块链”概念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在案情通报会上披露,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今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一个打着“区块链”幌子的传销团伙,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今年5月,深圳南山警方通报了一起以虚拟货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
今年7月20日湖南娄底市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涉案金额1.7亿元传销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利用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等新概念,通过发行“云金资产”虚拟货币,大肆非法敛财,短短两个多月内,该传销组织共发展会员1.8万余人、层级400多层,累计涉案金额1.7亿余元。
类似的传销骗局还在不断上演,随便在网上一搜,就会出现大量相关消息。这些呈爆发式的传销诈骗案都有一个共同关键词,那就是区块链,没错!除了区块链还是区块链 。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共识别出3534个利用区块链概念搞的疑似传销平台,平台参与人数高达3176万人,且每天新增识别传销平台30个左右。
那么区块链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传销和区块链是怎么搞到一起的呢?区块链=传销+诈骗吗?
传销很早就存在了,而区块链则是近几年才火热起来的。但是,自从区块链红火起来,区块链传销骗局疯狂程度向失控状态急剧发展。民众开始对区块链提出质疑,毁誉参半;一些人持有区块链是变相的传销观点。
传销是什么?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一定费用或者认购商品为条件;以及要求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关系等,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人类经济活动有两个基本环节,一个是生产、一个是分配。传销的特点就是,没有生产任何产品、创造任何财富,而通过精神控制、利用人性弱点,吸纳会员从其他正常工作获取的酬劳,形成财富从底层向高层盘剥流动的金字塔分配方式。这种财富分配方式对社会化生产、人民财产安全极具危害性,我国政府对非法传销一直是严厉打击!
区块链有不同的种类
一、根据应用范围:
1.公有链/PublicBlockchain公有链的任何节点都是向任何人开放的,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这个区块链中的计算,而且任何人都可以下载获得完整区块链数据,即全部账本。
2.联盟链/ConsortiumBlockchain联盟链是指参与每个节点的权限都完全对等,各节点在不需要完全互信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数据的可信交换,联盟链的各个节点通常有与之对应的实体机构组织,通过授权后才能加入或退出网络。联盟链是一种公司与公司、组织与组织之间达成联盟的模式。
3.私有链/PrivateBlockchain在某些区块链的应用场景下,开发者并不希望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这个系统,因此建立一种不对外公开、只有被许可的节点才可以参与并且查看所有数据的私有区块链,私有链一般适用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数据管理与审计。
二、根据部署机制
1.主链/主网/Mainnet通常区块链,尤其是公有链都有主网和测试网。主网是区块链社区公认的可信区块链网络,其交易信息被全体成员所认可。有效的区块在经过区块链网络的共识后会被追加到主网的区块账本中。
2.测试链/测试网/Testnet测试链是对应主网具有相同功能,但主要目的用于测试的区块链。由于测试链是为了在不破坏主链的情况下尝试新想法而建立的,只作为测试用途,因此测试链上的测试币不具备交易价值。比特币的测试链已经历多次重置,以阻止将其测试币用作交易、投机用途的行为。
三、根据对接类型
1.侧链/SideChain侧链是主链外的另一个区块链,锚定主链中的某一个节点,通过主链上的计算力来维护侧链的真实性,实现公共区块链上价值与其他账簿上价值在多个区块链间的转移。最具代表性的实现有Blockstream。这种主链和侧链协同的区块链架构中的主链有时也被称为母链(Parentchain)。
2.互联链/InterChains针对特定领域的应用可能会形成各自垂直领域的区块链,互联链就是一种通过跨链技术连接不同区块链的基础设施:包括数据结构和通信协议,其本身通常也是区块链。各种不同的区块链通过互联链互联互通并形成更大的区块链生态。与互联网一样,互联链的建立将形成区块链的全球网络。
区块链技术被应用到各行各业,很多人能通过区块链技术分得一杯羹。如商品有正品也有仿品一般,很多投机分子为了更快的获利,会利用区块链技术去做投机的事情。比如,某些公司以投资某某币为由,让投资者投入投资基金买币。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偷换概念了,将“区块链”与“发币”等同,区块链是一种技术,而发币是依靠区块链技术衍生的一种行为,所以目前以发币、炒币为主的区块链应用都有非法集资嫌疑,所以这种类型是属于变相传销的行为了。
随着区块链市场的火热,越来越多的骗子也加入其中,且诈骗花样也在不断翻新,让很多经验较少的投资者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披着“区块链”外衣的陷阱。
近期出现的几种区块链新骗术
1.传销式区块链骗术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金融的旗号进行传销活动,成为传销的最新变种之一,传销式的区块链骗术最大的特点就是非常喜欢下线会议和线上授课,遇上这类的所谓区块链项目,请敬而远之。
2.领(发)红包式区块链骗术
在区块链的新型骗术,还有一种是在各种群里打着送红包的旗号的,“千万现金红包全网送!”“点点手指头转发就可以拿走现金大奖!”“某某集团十周年,老板任性送钱了!”……各种夸张标题的“微信红包”在微信群中流行开来。
另一种就是在群里发红包还能获得双倍返还,此类返利的行为最近在QQ群\微信群非常流行,一些诈骗分子通过建立所谓的红包群,其实换汤不换药,群里面基本都是托。
3.拉人头式区块链骗术
随着区块链传销平台的壮大,只有通过不断吸引新的投资者入场,才能支付老会员的收益,需要投资者依靠推广成员赚取高额佣金,而且推介朋友加入所带来的收入远超币本身涨幅带来的收益,如果投资者遇到这类拉人头才能赚钱,而认真交易却很难赚到钱的项目,那么基本可以判定是骗局了。
4.虚假区块链APP骗术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各种APP应运而生,鱼龙混杂,其中有不少是骗子制作的钓鱼APP,大多是“挖矿”、“交易”类的虚假区块链APP,一旦受骗人将银行卡号、身份证、手机号、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输入后,他的银行账户就血本无归了。
5.发币圈钱骗术
以今年5月深圳警方破获的"普银币"集资诈骗大案为例,普银币价格波动是由普银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操作,将数字货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大量吸引投资者进场,后期将投资人持有的普银币通过两次拆分 (一拆十),使投资人持有的普银币扩大100倍,这时候投资人手中看似多了很多高价值的数字货币,但是没有兑现之前它仅仅是一串数字,毫无意义,最终庄家套现走人,受害者超3000人。
6.超高收益骗术
看一下“只涨不跌”的大唐币的投资前景:网友3000元买进1000个币,每天新增两个大唐币,且币值只涨不跌。假如持有45天挂牌上市,全部卖出,新增币90个,总共持有1090个币。如果币值每天平均上涨0.5元,卖出价25.5元。全部卖出,可得到:25.5×1090×90%=25015.5元这只是理论上的分析,实际情况会有出入,总之不会赔钱。建议每人至少持有1000大唐币!
上面是一个之前炒大唐币的人给出的收益计算,按照这样子算,3000块的本金,45天就可以赚22000元,这就是大唐币神话。这种话真的会使一些人疯狂。
其实从区块链行业各种类型的骗术来看,骗子主要是抓住了普通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区块链,却又希望赶上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心理,投资者很容易上当,而且在上当后基本没有办法找回损失。因此专家提醒,对于各种“区块链”、“去中心化”等技术的宣传极具迷惑性,投资者一定要慎重筛选项目,谨慎投资。
应为区块链过度炒作降温
投资者不了解何为区块链就贸然跟风投资,结果不是被“割韭菜”,就是掉入传销骗局。因此投资者要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相信市面上那些所谓的“内部发币”“只涨不跌”“超高收益”等项目。
现在“区块链”这个概念已被过度炒作。专家建议,应及时为“区块链”过度炒作乱象降温,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高科技新变种,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打击机制。
“数字货币炒作活动开始向普通大众蔓延。各类面向普通大众的微信群和深入各基层的‘区块链投资’讲座和聚会开始兴起,吸引不少猎奇和求富心态的民众参与,这是泡沫扩大走向危险的标志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曲强说。
学术人士认为,有些发币机构、大V、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利用自媒体平台,过度炒作区块链前景,鼓吹数字货币“一夜暴富”,为“区块链诈骗”提供了舆论土壤,应及时降温。
中国人民大学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科技实验室主任杨东强调,区块链+监管是必然趋势,行业需要进行自律,自行发动起来制定标准,同时需要积极理性地看待监管、拥抱监管。
北京城乡联合消费市场调查中心副主任王勇认为:“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新变种”,需要职能部门及时发出警示,需要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动打击机制,提高排查能力,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国家对交易平台、ICO及区块链的监管措施
2017年1月,央行进驻火币网等比特币交易平台,就交易平台执行外汇管理、反洗钱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交易场所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2月9日,央行提出明确要求:比特币交易平台不得违规从事融资融币等金融业务,不得参与洗钱活动。当晚,比特币中国、火币网、OKCoin币行三家平台相继发布公告,全面暂停比特币、莱特币的提现业务。在历时4个月的整顿后,中国三大比特币交易平台于5月底6月初恢复提现业务。
2017年9月4日,监管层方面做出了第一个大动作。央行等七部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公告指出:“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即日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等。
公告发出后,多家ICO项目平台暂停相关业务,部分ICO项目和投资者转身前往海外市场寻求代币的投融资机会。
9月15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文清退虚拟货币交易所。
2018年1月1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随着各地ICO项目逐步完成清退,以发行迅雷“链克”(原名“玩客币”)为代表,一种名为“以矿机为核心发行虚拟数字资产”(IMO)的模式值得警惕,存在风险隐患。对于IMO模式以及各类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办ICO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服务,发现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可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1月16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公告和互动易发布了涉及区块链概念的信息,部分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及时对17家公司采取了问询、关注和要求停牌核查等监管措施,要求相关公司就涉及区块链的投入、业务和盈利模式、具体进展情况、实现收入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进行核实澄清并充分提示风险。
同一天晚间,上交所也表示,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开发阶段,尚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概念炒作迹象比较明显。对此,上交所对相关概念股采取停牌问询、停牌冷却、澄清说明等分类监管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今年5月发布的《2018年中国区块链产业白皮书》显示,一些区块链应用项目存在不切实际的宣传和炒作,使得市场估值偏离基本价值或者被赋予过高的期望;一些项目从本质上并没有真正利用区块链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旗号;有的项目的所谓创新脱离了实体经济的需求,完全是投机行为。
遭遇区块链传销骗局如何维权?
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聂成涛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中国的期货交易所由证监会批准建立及管辖,深圳证监局曾于2018年1月发布监管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时称,未批准任何交易所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期货交易。因此国内的任何一家虚拟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都是违法的,都属于非法期货。因此交易应当是无效的。
因此,虚拟货币期货交易在国内是完全禁止的。若投资者投资了虚拟货币期货交易,遭遇资金损失如何维权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现场谈判维权
很多投资者在被骗之后,有的会联合起来到虚拟币交易所所在地进行现场维权,去围攻交易所,给其施加压力,让其返还相关的损失,这种方式会起一定的作用,有的投资者拿回了部分损失,有的是损失的三成,有的是损失的五成,最好的是全部拿回,超额拿回的基本都是通过相关实力或背景拿回的,有的通过媒体,有的通过找关系,但是没有全部拿回的占了大多数。拿回损失的投资者在全部被骗的投资者中,又占了少数。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拿回款项,也仅仅是众多受骗者中的一小部分。对于那些证据不全的,交易所根本不会和投资受骗者进行谈判,因此现场维权,效果难以实现。
但现在的问题是,有的投资者想去现场维权,根本找不到虚拟币交易所的所在地,找不到他们的办公地址,也就无法现场维权。最后也只能报警了。
2.报警
案件发生后,很多人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报警,但如何报警,怎么报警,去哪里报警,很多人不清楚。但说实话,即使是清楚如何报警,或者说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很多人的案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原因是什么?很多人认为是警察的不作为。但警察不作为也是有原因的,本身当地的普通刑事案件就已经很多了,警力已经不足,对这类案件,侦查难度大,又是跨国、跨地区的,加上相关证据很难取得,导致警察没法办案或者办案动力不足。这就导致立案之后,基本都被搁置,案件毫无进展。
报警时一般会得到以下几种处理结果:第一,警方认定此类案件属于正常的投资亏损,不做立案处理;第二,警方认定他们的资金已经流通至国外,无法受理,只能建议他们打国际官司;第三,由于之前的合同平台是以公司名义与他们签订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第四,平台一旦跑路、公司搬空,案件几乎无法推进,只能选择民事诉讼,这种情况面临的窘境就是,即便法院受理,也找不到被告发放法院传票。具体到本案,同样面临此种问题,警察介入案件需要证据,如果投资者没有初步的证据,那么当地的警察是无法进行立案侦查的。而且本案中的相关负责人是在国外的,只有等到其回国后才收网。那么如果其在常驻国外不回来了呢?如果其平台“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确实是注册在国外,而且资金也到了国外,那么维权起来就更麻烦了。
3.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唯一可能全额拿回损失的方法。但前提是能够知道虚拟货币期货交易所的地址才可以。否则,如果不知道地址,不知道联系方式,那么起诉也意义不大。
起诉之后,就要求确认投资者与虚拟货币期货交易所之间的交易是无效的,从而要求其返还投资者的全部损失。交易无效的原因就是虚拟货币期货交易所是非法期货,其没有期货资质。
当然,现在一些虚拟货币期货交易所为了逃避责任,办公地址经常变化,因此,无法找到其办公地址。因此,这就要求投资者在投资时,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证据,或者现场考察之后再确定是否投资。建议投资者远离这类投资骗局。 (刀 子)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