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360期 >2018-08-22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8-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王健:本院受理的原告易振超诉你买卖合同 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本院(2016)豫1502民初第2163号民事 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 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 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鑫利电器商行、汤敏:本院受 理的原告垫付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 合同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502民初第10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 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信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 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王宁:本院受理原告信阳市广海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 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 1502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 容为:一、从2018年1月15日起依法解除 原告信阳市广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 王宁于2014年7月2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 合同》;二、被告王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原告信阳市广海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支付租金531528元;三、被告王宁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信阳市广海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水费、电费、物 业管理费用、电梯费共计45409元。自公告 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 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 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 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 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刘超存、孙琨:本院受理原告侯宪印诉你们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 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 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 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宿州市开发区德龙大酒店:宿州市佳和电子 设备有限公司与你酒店空调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酒店公告送 达本院(2017)皖1302民初9433号民事判 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 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十五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 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晁见军:本院受理原告吴心礼诉你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 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 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 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 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届满后的第3日上 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留法庭 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于传勇:原告郑占 诉被告于传勇、郑忠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3941号民 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 本院胡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 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 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 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于传勇:原告夏昀诉被告于传勇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豫1702民初3778号民事判决书。限 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胡庙法庭领 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苏0826民催2号

本院于2018年6月1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 江苏远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 请,对其遗失的票号0010004128484580、 0010004128484581、0010004128484577,票 面金额分别为5000元、10000元、20000元, 出票日期均为2017年10月18日,申请人 均为江苏远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均 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出票 行均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 行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 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 年8月14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江苏远升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票 号 00100041 28484580、00100041 28484581、00100041 28484577,票面金额分别为5000元、10000 元、20000元的三张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 远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 支付。特此公告。

江苏瓦朗谢纳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院 受理原告江苏兴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8)苏0826民初字638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起60日内来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速裁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 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刘玮川:本院受理付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 案,已依法作出(2018)川1024民初876号 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 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 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 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睢家银、唐克雨:本院受理唐丁诉你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2018)川1024民 初1361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 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 民法院。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徐丙魁、韩美荣:本院受理原告田倍诉你们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 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 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 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利民法庭公 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胡汐:本院受理原告王光富诉胡汐民间借贷 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川1528民初742号民事判决书、裁 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 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 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孙卫亮: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强诉你租赁合同 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豫0222民初1214号判决书,判决内 容如下:被告孙卫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给付原告周建强租赁费及租赁物品丢 失折价款共计64232元。限你自公告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 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王丽喜、马艳丽:本院受理王沾诉你们及赵 占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 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 票。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原告借款本息41.7 万元及2018年6月1日后的利息并承担本 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 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 缺席裁判。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张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 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2018)冀0722民初700号民事裁定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纪跃: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张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 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2018)冀0722民初701号民事裁定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陈晓军: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张北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18)冀0722民初701号民事裁定 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任树琴: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张北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18)冀0722民初696号民事裁定 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董海: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张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 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2018)冀0722民初697号民事裁定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宋秀芳: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张北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因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18)冀0722民初697号民事裁定 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丁金奎:本院受理原告宋洪伟诉你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 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 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间为公告 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 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任丘市 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 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冀0982民初2242号民事裁定书,经 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公告 送达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 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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