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刘胜利通讯员魏公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按系列(专业)修订或制定我省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从2018年起,全省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师德、医德等道德品质有问题实行“零容忍”。《意见》明确指出,从今年起,全省不再统一制定跨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省级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牵头制定本系列(专业)正高、副高、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重点评价全省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省、市、县属单位适当区分。评价条件标准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必须按“作出贡献”来衡量,把基层人才“作出贡献”与省市属单位人才“作出贡献”区别开,按“跳一跳够得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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