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344期 >2018-07-31编印

“新国标”勒紧充电宝安全紧箍咒
刊发日期:2018-07-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充电宝又“发飚”了,这恐怕是我们最常听到的新闻。如今,这个局面有可能被改变。国家标准GB/T 35590-2017《信息技术 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尤其是对于额定容量、额定能量、环境适应性、安全性的规定,将为后续的产品设计和研发、监督抽查以及运输鉴定提供更为准确的技术依据。

充电宝主演“生活大事故”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充电宝成为了手机标配,充电宝引发的事故伤害也越来越多,成为人们关注的新闻热点。

就在7月,北京地铁1号线列车行驶至大望路站时,一乘客携带充电宝冒烟,造成部分列车晚点。无独有偶,2018年1月俄罗斯航空一架飞机在降落后,一中国乘客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冒烟,内引起乘客恐慌;2018年2月,南航CZ3539航班在登机过程中,行李架突然冒烟,原因是旅客行李内的充电宝起火;2018年5月,广州公交集团二汽二巴二分公司551线公交车,一名男性乘客的充电宝,在背包内冒烟爆炸;2018年5月,天津河东区,因充电宝爆炸起火,13家商户的货物被烧毁,财产损失达395万余元;2018年6月,武汉市民李先生枕边的充电宝发生爆炸,导致颈部被烧伤、头皮炸裂。

实际上,早在2014年8月,中国民航局就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规定乘客登机只能携带一个充电宝,严禁在行李中托运,严禁携带超过160wh和没有标识的充电宝。

而7月1日实施的“移动电源新国标”,则对移动电源各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包括:外观标识、性能、安全保护、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限用物质的限量等。比如移动电源循环寿命应不应低于300次,产品必须拥有具备过冲保护、过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误操作保护等,无疑是为消费者选购移动充电产品,增加了双重安全保护。

选购充电宝认准“新国标”

“新国标”对充电宝市场有何影响呢?笔者走访发现,电子市场的商户,基本都有充电产品销售,各种品牌和款式琳琅满目,价格从90元到300元不等。笔者以购买充电产品为由,向销售人员咨询质量问题。销售人员表示:“现在店里面销售的充电宝都是质量过关的,充电宝老出事,现在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大,不敢销售劣质的产品,出了问题是要停业罚款的。”当笔者问到“新国标”对销售有没有影响,销售人员说:“咱们卖的都是正规产品,产品质量没问题,但产品合不合新规,就不知道了。”

在一家超市租赁柜台,销售电子产品的商户表示“这个新规已经听说了,但是具体细节还不太清楚,还没有接到市场的通知,现在的货先卖着,但是以后进货,肯定得考虑新国标的问题了。”随后笔者又在电商购物品台上搜索“充电宝”,咨询销量排名靠前的几款产品,多家客服人员表示,对于充电宝新国标的具体要求,还不太明确。

使用不当存危险

专家认为,“充电宝”之所以变成“充电爆”,有两个关键原因,一个是移动电源产品质量不过关,不合格的电子元件在使用中难免出现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消费者不当的使用习惯,导致了“充电宝”事故频发。

因此,专家也提醒消费者,质量合格的充电宝,也需要规范的使用方式:

首先,应避免长时间充电。充电宝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解液等材料分解产生气体,使得外壳破裂,氧气进入与锂原子反应,引发爆炸。充电宝爆炸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发生在夜里,这与人们晚间的习惯有关,夜间长时间充电,极易发生危险。

其次,要避免高温。充电宝应该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使用,高温环境下使用充电宝是非常危险的,尤其是夏季天气炎热,过热会使充电宝自身发热,导致爆炸、自燃。提醒夏季千万不要把充电宝长时间放在车里,以免发生自燃。

此外,还应避免充电宝受到挤压。很多朋友都喜欢把充电宝放在书包、行李当中,充电宝极容易受到重物的挤压,导致里面的电池发生移位,引起短路。包内金属物件,如果不慎进入充电口,也会导致短路,极容易发生危险。充电宝冒烟自燃的事故中,很多都是发生在行李和背包当中的。

充电宝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发热、鼓包、变形等情况,就一定要果断更换,不要因为一时的不舍得,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伤及自身安全。

很多都有“手机依赖症”,一边充电一边使用手机,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充电中电池与手机连接,极容易出现短路及火花,而且电池使用中会有发热现象,近距离使用,实在是危险。 (贾淘文)

卢 岳/摄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