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信息总第4341期 >2018-07-2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7-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民权国鼎工贸有限公司、张传军:本院受理原告张书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秦锡何、张月清:本院受理原告胡美荣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及三十日。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申伟国:本院受理原告赵菲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及三十日。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杜强:本院受理原告蔡金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判决准予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603民初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经开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邵凯、魏清清: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利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2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安玉峰:本院受理原告梁治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2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赵会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巍伟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2民初3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邵江:本院受理刘雪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建湖法院上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处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罗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杰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遇法定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陈建永、赵春梅、赵红军、李冬宁:本院受理原告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王春伍、王凤梅、封丘县古黄池站务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守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727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董宝芹:本院受理原告李会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尹曼殊:本院受理原告中原粉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426民初5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会亭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张晓华:本院受理原告叶麦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826民初28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邢建台:本院受理原告潘晓宇诉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于送达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赵国明、陈春梅:本院受理原告睢县银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豫1422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郭仁章:本院受理原告郭红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8豫1422民初2733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许俊友、马曙东:本院受理(2018)冀0823民初782号原告高振龙诉被告许俊友、马曙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土梁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金梅:本院已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1303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肖明俊:本院受理的原告舒银方与被告肖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5民初28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肖明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舒银方借款本金2,768,410.96元及利息(该利息以2,768,410.96元,按照年利率24%标准,从2016年11月15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舒银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959元,由被告肖明俊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马良:本院受理原告南充掌汇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莫松柏诉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2018)川1303民初1928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航空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金洪亮:本院受理原告张广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721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复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曹县达玉纺织厂:本院受理原告徐健诉被告王银环及第三人曹县达玉纺织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7)鲁1721民初2949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王银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因你厂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及被告王银环的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王抗修:本院受理郭文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728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