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资讯总第4341期 >2018-07-26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7-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张海燕:睢嵩花诉你与职小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已判决你们支付欠款2111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24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亢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吴召尧:本院受理原告张浩诉你与罗昀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826民初30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韩建伟、商丘市弘倡寄卖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亓玉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豫1402民初1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褚贵斌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孟波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刘志剑:本院受理原告白玉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26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土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刘志剑:本院受理原告韩占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26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土城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曲国柱、刘阳: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材料,经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土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原告韩振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503民初19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韩振押金139980元(并以13998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2月10日起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原告韩振对黑色本田凌派轿车(车架号LHGGJ5637F8003052、发动机号2209365)享有留置权,如被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债务,原告可以对留置车辆,通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在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韩振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杨庆飞:本院受理原告常四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3民初2935号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帆团队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受理(2018)豫1702民特8号申请人刘旭东、刘甜甜申请宣告沈马利失踪一案。申请人刘旭东、刘甜甜称,其母亲沈马利于2012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没有回家过,经多次寻找,毫无音讯,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沈马利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沈马利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沈马利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沈马利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贺小金:本院受理的原告苟治忠与被告陈贤林、张小洪、四川渝广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贺小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贺小金:本院受理原告叶小欧与被告陈贤林、张小洪、四川渝广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贺小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李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苏0826民初378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5时0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菏泽众康面粉有限公司、高中和:本院受理原告程新民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02民初4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小留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吴书保:本院受理原告方全平诉你与李文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与李文宽支付其劳务费时44000元及逾期利息。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姚伟:本院受理原告姚家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吴书保:本院受理原告史顺利诉你与李文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与李文宽支付其货款97900元及逾期利息。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张雨:本院受理原告杨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陈建彬:本院受理原告黄列超诉德阳市华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市华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分公司、罗贵先与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528民初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刘善强:本院受理原告杨杏梅诉你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423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家事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