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国保:原告朱俊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余芳:本院受理程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0881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要内容为: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4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卅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四川省射洪县涪西镇椿芽村5组21号姜运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0922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大榆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射洪县万林乡书房咀村5组2号何礼鹏: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0922民初1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大榆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射洪县凤来镇大石咀村10组16号伍玉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0922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大榆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射洪县广兴镇涪东村7组44号张清: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0922民初1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大榆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郭万里、蒋静峰、鲍艳舞:本院受理原告张东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10时,在本院第3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吕绳贤:本院受理原告王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15时,在本院第3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童新建、翟福云:本院受理原告李桂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3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童新建、翟福云:本院受理原告司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9时,在本院第3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闫胜利:本院受理原告袁长修诉你租赁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3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李国民: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庚、李正志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81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柏冰:本院受理原告况明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2021民初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田旭(511381198902012417):本院受理原告常银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38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常银梅与被告田旭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柏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韩应夺:本院受理的河北张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公告期满的第三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6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任崇强申请宣告其母亲万小芳失踪一案,申请人称:万小芳(系呆傻人),女,约56岁,失踪时住河南省南召县太山庙乡梁沟村任岗组419号。于2003年春节期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万小芳应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将被宣告失踪!凡知其生存状况的,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陈东华:本院受理原告于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时成启:本院受理原告武红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严礼孝、张静:本院受理原告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坪支行与被告严礼孝、张静、肖强金融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崔槐玲、姚秀峰、虞城县大洋量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田勇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425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许广东、肖翠霞:本院受理原告马云霞与你们和宁玉玲、萧敬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27民初1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声明:秦矫矫,女,于2018年5月不慎遗失2008年度取得的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8101687,现声明作废。声明:陶欢,女,于2017年12月不慎遗失2010年度取得的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0194339,现声明作废。李洪平:本院受理原告陈涛诉你及刘康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判决限你兹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板桥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