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专题总第4338期 >2018-07-2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7-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彦召: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晟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保印、王保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11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陈正学:本院受理原告江荣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何宗奎:本院受理原告郑 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饶远新:本院受理原告李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居住地无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502民初181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超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张胜利:本院受理原告梁成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居住地无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郭立斌: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居住地无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21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 河区人民法院郭周燕:本院于2018年7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骏岚、李懿轩申请宣告你失踪一案。申请人李骏岚、李懿轩称,你于2014年2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你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郭周燕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郭周燕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张有霞、郝克楠、郝桦楠:本院受理原告汤永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法院许昌县昊霖钢材有限公司、路红梅、孔令凯、武伟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届满后于2018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牛西峰、郭秀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兰朝诉被告牛西峰、郭秀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26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李修民:本院受理姬中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彭远才: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15日,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30日,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镇子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祝伦: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15日,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30日,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10时0分在本院镇子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李胜、代莉萍: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子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15日,举证期为送达之日起30日,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11时0分在本院镇子人民法庭公开审理,如不按时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洛阳市天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明军诉被告王彦水、郭琴枝、侯四保、李革及你为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交通事故审判庭(新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1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陈智会:本院受理原告刘金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0(节假日顺延)分别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姜慧敏:本院受理原告刘建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2018)豫1423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刘建伟与你离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家事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及发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冯冰涛、张改华、周建民、崔众举:本院受理原告程艳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字第3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冯冰涛、张改华、周建民:本院受理原告程艳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字第3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赵学振、赵秀莲、张荣霞、肖民欣、王风珍: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何艳俊、骆俊改: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届满后于2018年10月9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许昌共联商贸有限公司、李聪聪、张吉伟、许昌县佳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更臣: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届满后于2018年10月9日15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张传福:本院受理原告付兴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郓城法院潘渡科技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