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视点总第4332期 >2018-07-13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7-1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陶小朋:本院受理原告张文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梁兴贵:本院受理原告李安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李安庆、罗天兰:本院受理原告刘西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王国祥:本院受理原告李克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黄仕美:本院受理原告韦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马祖志、陈娅:本院受理原告蔡芳秀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谭军:桂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胡茂俊(422828198011016814):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慧诉你与姜运芝、李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鄂2801民初57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李玉慧借款本金人民币198000元,并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王伟:本院受理原告潘双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孟凡乐:本院受理原告李淑萍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825民初8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徐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唐甜、陈启胜:本院受理原告王强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地址:东风镇政府大楼)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徐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廊坊市尊捷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胜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罗义(阆中市金垭镇庙子滩村):本院受理原告张小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水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任继登(阆中市宝台乡水溪寺村):本院受理原告任高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水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刘启明: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1381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鲜萍:本院受理原告四川阆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1381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胡仕先(南部县长坪镇三邑村):本院受理原告佘文开诉你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水观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李玉强、王泽涛:本院受理(2017)辽0303民初2653号原告赵禹刚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姚本花:本院受理原告阎术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靠山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汪静:本院受理原告宋安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地址:东风镇政府大楼)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殷金荣、陈必琴:本院受理李徳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建湖法院上冈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处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四川省射洪县大榆镇松林村7组13号赵作满:本院受理杨培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分别定于2018年9月29日9时在本院大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射洪县人民法院康燕梅(康利)、杨锁明:本院受理徐明朔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