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洪:本院受理(2018)川1024民初1667号原告余志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邓银才、商丘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正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402民初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赵礼威:本院受理邢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02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雷刚:本院审理的原告韩建军诉你彩票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503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雷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韩建军彩票款166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则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于峰丽:本院受理原告刘世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923民初4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刘世学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李青松:本院受理马国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于铁峰:本院受理贾贵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追偿款1500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大巴仁亲、满花:本院受理刘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包道格图:本院受理付鹏超诉你与周仁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谢巴特尔:本院受理刘海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仙筒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方刘军:本院受理余叶和与你及王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皖0825民初919号民事调解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弥陀法庭领取民事调解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武志忠:本院受理原告牛永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25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张刚、于洪亮:本院受理许丹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辽1224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恒占山:本院受理宁晓亮诉你离婚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留古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刘会生:本院受理孙彩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顾占花:本院受理许纪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边建林、陈素杰:本院受理王文峰、白巧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张露婷:本院受理倪君强诉你离婚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3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留古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程鹏:本院受理原告臧双明与你、师干杰、曹俊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张阳、安雪华:本院受理原告肖少华诉被告张阳、安雪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602民初3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刘文海: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426民初1671号、(2018)冀0426民初16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赵飞虎:本院受理原告张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28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尹显芳、雷宗明: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驯龙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正(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驯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李红莉申请宣告蒋金芳失踪一案,经查:蒋金芳,女,生于1958年6月19日,汉族、住河南省舞阳县姜店乡和善李村,系李红莉之母。蒋金芳于2004年5月份离家外出,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蒋金芳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