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4329期 >2018-07-10编印

吉林省拟建旅游“快速受理处理”机制
刊发日期:2018-07-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春宝 □ 董建伟)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旅游消费环境,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依法公正快速受理处理旅游投诉,日前,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吉林省旅游投诉快速受理处理机制(过渡阶段)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方案要求,吉林省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旅游综合执法,拟探索建立“1+3”旅游综合监管模式。

5A级旅游景区所在地和全域旅游试点市县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综合协调+专项保障”为特征的“1+3”模式,即旅游综合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公安机关旅游治安管理部门、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分局(所),并逐步在全省推广,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维持旅游现场秩序、即时处置治安事件、打击遏制违法犯罪;旅游巡回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快速调处旅游纠纷;工商旅游分局(所)快速处置无照经营、欺客宰客违法经营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快速化解旅游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旅游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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