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智勇:本院受理原告申洪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娄文章:本院受理原告贾瑞臣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申长乐:本院受理原告杜建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刘风海、刘书英、刘续有:本院受理原告张瑞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423民初10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刘蒙蒙:本院受理的原告孔婉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请及时到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领取相关手续,否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届满后15日为答辩期,30日为举证期,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宁陵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请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王振彬:本院受理原告申桂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421民初66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不准原告申桂兰与被告王振彬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谷社伟、申向平:本院受理原告王银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豫0322民初9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对民事裁定书提出复议的期限为送达后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齐卫杰、严丽霞:本院受理原告陈建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108民初4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徐红超:本院受理原告赵娟娟诉被告徐红超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岀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谭永涛:本院受理原告朱克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1503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何明辉:本院受理原告刘瑞丰、阎福强诉你与丰宁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横沟子果园等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26民初1367号、(2018)冀0826民初1368号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鱼儿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张太军:本院受理原告吴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21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沙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台安县人民法院路全国:本院受理原告陈荣诉你及路相国、冯彦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525民初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苟明:本院受理原告袁春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刁亮:本院受理王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面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潘俊生:本院受理唐艳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面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吴成安、王瑞青:本院受理原告王永良诉你二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982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及(2018)冀0982民初6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中遂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遂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独山县麻尾镇闽黔五金建材经营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因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26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原麻尾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王明亮:本院受理原告杨胜松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原麻尾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杨顺规:本院受理原告梁永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2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原麻尾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中遂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遂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学鹏与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因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原麻尾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徐兆美、皇甫启江:本院受理(2018)苏0826民初字3138号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5时00分在本院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卢石弟:本院受理原告赵泽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龙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