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宁大运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平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1126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王德成:本院受理原告尹梅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在本院宿州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庭进行了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郭旭:本院受理原告郜艳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许昌市鑫穗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许昌市洋丰农资有限公司、贠建平、左正: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1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马学凯、刘红建、杨建:本院受理原告尚艳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0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更正: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9日在消费日报的一则公告中,原被告“蒋俊涛”应为“姜俊涛”。特此更正。朱伟:本院受理原告李白予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22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侯训将:本院受理原告李国宁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22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郝治校:本院受理原告王德萍、晋海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谷博:本院已受理原告邢欢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25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张显德:本院受理原告马金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辽0921民初第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泡子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包志民: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泡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郭洪山: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泡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榆林市程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二彩、杨雪芹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任县人民法院乐山长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长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晋县玉鹏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邵青山:本院受理原告董海涛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532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河北广厦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坤玲、贺庆广分别诉你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现均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532民初586号、6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商丘市农村社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振海)、邢建:本院受理原告李正友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1、依法判决被告给付欠原告的安装费175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2日上午8时在民权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严洪渠:本院受理秦建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杨倩:本院受理原告江志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426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姚双来:本院受理原告吕占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岭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孙文静、徐凤莉:本院受理原告何艳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通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张云瑞:原告郭玉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诉讼请求为: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女随原告一起生活,被告承担抚养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山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王新川:本院受理原告马骏男诉你与张小强案外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及三十日。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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