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公告称,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自即日起召回部分力帆330EV1、330EV2、65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6431辆。
公告显示,本次召回的车辆具体包括,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1月4日生产的33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307辆;2015年10月19日至12月11日生产的330EV2纯电动汽车,共计4719辆;2015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生产的650EV1纯电动汽车,共计1405辆。
据了解,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纯电动汽车由于采用的是纯电动轿车专用单速变速器,换挡机构“P”挡定义与自动挡“P”挡定义功能不同,设计时P挡定义为点火挡位和还车挡位(分时租赁时,用户必须在该挡位才能还车),无驻车、锁止功能。可能导致驾驶员误以为此车“P”挡同样具有平地停车功能,在平地临时停车时挂P挡后不拉手刹,可能出现溜车,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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