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5日至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南宁、桂林、北海三市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的对象为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骨干分子以及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参与传销的人员等。重点整治的场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频繁的广场、小区、景点等活动地及毗邻区域,重点强化出租屋、流动人口及涉传大巴车的监管。重点整治的行为是以“北部湾开放 开发”“1040工程”等为名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和以“五行币”“金融互助”等为名的网络传销。 (韦荣兵 郭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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