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连:本院受理的谢彩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许通:本院受理的王金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更正: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9日在消费日报的一则公告中,原被告“李囗超”应为“李栢超”。特此更正。严力、杨婧敏:本院受理原告石建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川1324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李炳明:本院受理原告杨述华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周林杰:本院受理原告娄渊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222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娄渊峰与你于2015年3月2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二、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时起10日内返还原告娄渊峰购房款2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王科蒙:本院受理黄小燕诉你同居关糸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许昌市融通物资有限公司、许昌市远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宋梦超、吕国玉、芦光辉: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3日9时在本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马海燕、樊德柱:本院受理原告王莲英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彭德军、黎晓珍:申请人张秀清、李伟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你二人共同所有的房屋已经本院评估拍卖程序于2018年5月2日由买受人张秀清以431320元的价格竞得,扣除给你们预留的租房费用60000元及依法应当扣除的执行费用后可分配金额334558.8元,本院已经作出(2017)川1381执恢323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张秀清受偿140514.7元,李伟受偿194044.1元。因你们下落不明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川1381执恢323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郑志辉:本院受理原告许英琴诉你、白晓龙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王勇:本院受理原告郭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梁园区人民法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温晶晶:本院受理原告张伟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2、被告退还原告彩礼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大连麒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南香雪海家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421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何爱英:本院受理原告熊文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郓城县人民法院(2018)鲁1725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程运勇:本院受理原告张春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林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李善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5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王继福:本院受理原告张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5民初2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樊晋伦:本院受理原告孙文修与被告何凤芝、樊晋伦、李桂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1725民初4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张万山:本院受理申诉人山东新博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诉人边道坤、张万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郓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张万山:本院受理申诉人山东新博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诉人边道坤、张万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王冉:本院已受理原告赵敏诉王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杨庄集法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姚广存、李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张维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里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王庆芳:本院受理原告郑自江与被告王庆芳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5民初6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