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广告总第4313期 >2018-06-15编印

法院公告栏
刊发日期:2018-06-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商丘市强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仁忠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02民初1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刘定荣:本院受理原告陈正明、李良桂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028民初16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的第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界市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杨世武:本院受理原告韩文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曲周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周现宾:本院受理原告秦立涛起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22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孙瑞霖:本院受理原告孙满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任丘市人民法院出岸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张猛: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王春宾、刘敏、李五华:本院受理原告马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廉小磊:本院受理承德县鑫盛采砂场诉你、闫晓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82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余田妹: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2018年8月30日开庭前。本案定于2018年8月30日15时0分在本院伏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任守龙、王晓燕:本院受理原告朱大成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2018年8月31日开庭前。本案定于2018年8月31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孙纪生:本院受理谢光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具体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抗抗诉你与吴昊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祥,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崔高飞(法定代理人崔守峰,系崔高飞祖父)申请宣告陈园园失踪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2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满后于2018年6月11日作出 (2018)豫1421民特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陈园园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龙关明:本院已受理原告铜仁市振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龙关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诉讼风险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黔0628民初1224号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剑波:本院受理原告向平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张显明:本院受理原告赵茂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1921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钱超:原告罗巧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2018)川1024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罗巧支付57438.43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严陵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石国峰:本院受理原告驻马店市彤兴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石国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点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张永超: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2018)豫1421执716号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执行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曹军成:本院受理原告张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梁园区人民法院白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冯家明:本院受理原告冯长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王启平:本院受理原告刘军华与被告王启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豫1721民初1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李全生:本院受理原告邵士举起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22民初8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赵贵君:本院受理原告杨东诉你、张洪彬、刘红平、惠水县准点建材有限公司管道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3月27日作出(2017)黔273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惠水县准点建材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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