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祥:本院受理原告张书亭诉被告孙宝臣、赵建余、王叶挺、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冀0982民初3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何海涛、侯军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春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崔菊容:本院受理原告陈茂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川1024民初127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连界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李红伟:本院受理李向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豫1422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张涛:本院对马兴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81民初3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原告马兴艳与被告张涛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宋春荣:本院对孙士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81民初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原告孙士英与被告宋春荣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刘春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君琴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院依据该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李百堂:本院受理原告胡其录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422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张民献:本院受理李伟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黄开富:本院受理原告陈则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35000元及利息、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三十分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于2018年1月4日作出(2018)豫1423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省张弓酒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为宁陵宇森人造板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河南省张弓酒厂破产清算工作进度,本院决定召开河南省张弓酒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6月13日9时在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债权凭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特此公告。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广保、潘克章、刘洋、张通亮、余士虎: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城南联营车队诉你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1503民初5141、5142、5145、5147、51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陈玉山:本院受理原告孙章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对你进行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为: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4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在任丘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刘国安(刘国刚):本院受理原告孙章周与被告刘国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982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主要内容为:被告刘国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章周货款20700元;案件受理费318元,由被告刘国安承担。限被告李杰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张玉玲、郭林林:本院受理原告王小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祝林峰:本院受理曹树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2018年8月22日10:3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张敬辉: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广源小型建筑机械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龚国福: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忠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徐怀金:本院受理原告陈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刘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孔德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杨素荣:本院受理原告卫晓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消费日报 www.xfrb.com.cn)